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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峡江县教师(含特岗)招聘面试方案(3)

更新时间:2017-07-04 06:04点击:

1.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考生、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交指定人员统一保管。考生面试期间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串岗走动、不得泄露试题和考生抽签顺序、不得会客、接打电话。

2.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在面试前一律不得再离开候考室,不得与面试结束的考生、评委接触及会客。

3.考生面试结束,立即在联络员的陪同下离开面试考点,不准逗留、不准接触未面试的考生。

4.面试评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不得聘为评委或工作人员,也不得参加面试的其他工作。

5.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候考室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

6.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处理。

七、录用程序

(一)成绩合成

依据省招聘教师公告,省统招招聘、省特岗招聘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各考生的最后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将体检对象的笔试、面试及合成的最后成绩,在峡江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栏和峡江县教育网上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可到峡江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栏或登陆峡江县教育网,查询相关成绩和确定的体检对象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三)体检、考核

1.根据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按考生最后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确定的体检、考核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须空腹),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派员组织考生进行体检,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费用自理。

4.体检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峡江县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对象报县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拟聘用人员若不能按期(8月15日前)将人事关系、个人档案转入我县人才交流中心而出现的空额,从该学科岗位按考生最后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分学科岗位由考生按最后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岗位由教体局根据各乡镇小学、初中教师需求提供)

4.招聘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少于5周年,否则不予办理调动等手续。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5.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填报《峡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表》一式二份、《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一式二份,《峡江县教体系统新进人员信息表》一式一份(存档用),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由县人社局审批后,凭《聘用表》办理相关手续。

八、组织领导

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广受社会关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峡江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小华

副 组 长:曾志斌、刘润根

成 员:郑水平、周富南、胡绩斐、杨 建、姚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967187911),负责办理教师招聘面试的日常事务,由姚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其它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的安全、食宿、交通等自行负责。

2.面试上午不能完成的,中餐安排吃盒饭,午餐期间候考室工作人员和待面试考生一律不得离开候考室。

3.面试工作中,若因组织方特定原因推迟面试时间,则面试时间相应顺延。

4.本方案由峡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西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江西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执行。

原标题:峡江县2017年教师(含特岗)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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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峡江县教师招聘个人信息登记表.doc

峡江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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