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8-11 19:06点击:
法制网沈阳8月9日电 记者韩宇 记者今天上午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市中院近日制定并在全市法院系统印发了《关于加强廉洁执行的规定》,该规定注重执行的过程透明和提高执行质效,关注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规范和执行作风的感受,切实保障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这也是辽宁全省首次出台的廉洁执行的专门性规定。
据介绍,该规定明确了本规定的制定依据、基本要求和根本目的等;对执行职责,执行保密,执行拍卖,采取执行措施,执行款和执行费的管理,公出办案,异地执行,执行过程中传唤、接待、会见当事人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强调廉洁执行应全程留痕;明确了执行人员的执行回避,言行举止的规范,廉洁意识的培养,自觉接受监督和严禁徇私等要求;强调各单位,各部门须加强开展党风廉政集中教育。以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为原则,从思想上推进廉洁执行规定的实施;将廉洁执行情况纳入执行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明确了执行队伍中从部门领导到执行员,分层次进行监督的监督机制;强调违法违规违纪执行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