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21 23:16点击: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党委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1月19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向农行党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农行党委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切实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反馈的三个方面19个问题和八个方面整改要求,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金融扶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金融服务脱贫攻坚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围绕专项巡视整改任务,农行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参加的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结合党委成员分工,下设由各党委班子成员任组长的7个整改专项工作组,每个专项工作组都明确了问题整改主责任部门,建立了日常例会、联席会议等沟通机制。自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农行党委已召开5次党委会专题研究金融扶贫工作,总行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已召开4次会议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4次办公会,专题研究监督责任整改工作方案、巡视移交信访件处置及发现问题追责问责等事项。党委班子成员共39次召开各类专题会、办公会或协调推进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
(二)突出问题导向,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制定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制定了109项整改措施。3月下旬,结合党委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问题,将109项整改措施又进一步细化为303项具体工作任务。这些措施和任务都逐一明确牵头行领导,逐一落实主责任部门、牵头部门和具体承办部门。将党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印发各一级分行,要求各分行对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及时认领,逐级动员、层层落实,与总行同部署、同推动、同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全系统抓整改的整体合力。
(三)层层传导压力,强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级行党委把专项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将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作为2019年党建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行党委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整改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每两周通报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坚持立行立改,着力推动专项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进展
农行党委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意识,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集中力量抓好整改。目前,相关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已基本整改到位,109条整改措施已立行立改或已完成并持续整改的有68条,303项具体工作任务已完成206项,还有41条整改措施、97项具体任务正在整改之中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全行已出台金融扶贫相关工作文件85个。随着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推进和各项整改措施的逐步落地,全行金融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初步实现了巡视整改与金融扶贫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升。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农行在832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贷款余额9911.7亿元,较年初增加672.8亿元,增幅7.28%;深度贫困地区贷款余额3559.1亿元,较年初增加221亿元,增幅6.62%;全行精准扶贫贷款余额3414.8亿元,较年初增加73亿元,实现银保监会关于精准扶贫贷款持续增长的监管要求;在4个定点扶贫县贷款余额达93.2亿元,较年初增加4.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49%。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该方面共制定84条整改措施、234项具体工作任务,已立行立改并持续推进的整改措施59条、具体工作任务167项,还有25条整改措施、67项具体任务在落实推进中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将在年底前全部完成。
1.加强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党委加强集体学习。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农行党委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性、艰巨性的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党委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甘肃、内蒙古等代表团审议时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综合运用党校培训、专题培训、会议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印发《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培训学院、各农银大学分校将《摘编》纳入党校必修课。2月25日,举办“农行大讲堂”,邀请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负责同志,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专题学习辅导,辅导报告通过视频形式一直开到县支行班子。3月19日,举办金融服务脱贫攻坚高级培训班,邀请国务院扶贫办和来自“三区三州”之一的云南怒江州有关同志围绕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要求等,对省分行“一把手”和总行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再培训。三是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在《中国城乡金融报》、《农行党建通讯》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委书记笔谈”专栏,集中展示全行学习实践成果。组织拍摄金融扶贫十大经典案例微视频并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LED显示屏等渠道传播推广,全方位营造金融服务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四是持续加强学习研究。及时组织学习中央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包括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召开的重要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责任传导,提高政治担当。一是调整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召开会议。2018年12月,调整农业银行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书记周慕冰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监事长王敬东同志和分管金融扶贫工作的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纬同志任副组长。制定了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扶贫开发金融部。及时召开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研究具体落实措施。自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以来,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已召开5次会议。二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明确努力方向。3月14日,农行党委在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和班子同志认真对照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会议结合巡视整改工作部署,提出下一步整改工作的方向,细化明确了303项具体工作任务。三是召开全行金融扶贫和服务“三农”工作会议,强化责任传导和工作落实。3月19日-20日召开2019年金融扶贫和服务“三农”工作会议,要求将金融扶贫作为全行头等大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职能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对标精准要求,持续改进作风,切实抓好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努力为脱贫攻坚作出新贡献。各分行主要负责人围绕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和经验交流。会议期间还召开东西部协作扶贫推进会,对东部发达地区分行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地区分行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四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金融扶贫工作的研究部署。党委及班子成员日常工作及调研中,把金融扶贫作为重要内容,及时进行研究部署。
3.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是深入贫困地区调研。2月18日至28日,党委班子成员分赴深度贫困县和定点扶贫县,调研督导金融扶贫工作情况。党委同志走村入户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企业,与地方党政共商脱贫攻坚措施,看望慰问农行驻村扶贫干部,深入了解金融服务脱贫攻坚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共带回各类意见建议44条,及时落实有关部门进行答复和办理。二是建立脱贫攻坚挂点联系制度。行党委班子成员每人挂点联系一个深度贫困县支行,每年要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深入扶贫一线了解情况,协调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指导帮扶。总分行联动协作,一县一策指导贫困县支行根据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制定金融扶贫方案,防止“比葫芦画瓢”。方案由省分行逐一审查,总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对深度贫困县支行抽查比例不低于20%。四是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实施《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推进落实完善反映问题渠道、高效处置问题线索、严肃问题惩处问责等七项措施。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扎实、扶贫措施不精准等问题,坚决纠正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部署要求多、看报表听汇报多、后续督促指导不够,习惯当二传手等错误做法。
4.积极延伸贫困地区服务网络。积极构建“人工网点+自助网点+惠农通服务点+互联网线上渠道+流动服务”五位一体服务渠道网络,解决贫困地区服务网络薄弱、金融服务难问题。一是加大人工网点建设力度。全年安排新增贫困地区乡镇人工网点计划50个以上,全部分解落实到一级分行,目前新增计划已获监管部门批准,正协调分行抓紧落实选址、立项、建设工作,截至一季度末已完成48个贫困地区乡镇人工网点选址。二是加大自助网点建设力度。全年安排新增贫困地区自助网点40个以上,目前相关选址、申报等工作正有序推进,截至一季度末已完成34个自助网点的选址工作。优先保障贫困地区自助设备需要,针对贫困地区存折客户较多的实际,研发上线现金类自助设备存折受理等功能。三是加大“惠农通”工程建设升级力度。把贫困地区作为农业银行“惠农通”工程建设升级的重点,通过在合作商户、村委会、驻村工作站等布放转账电话等电子机具,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存取、汇兑、转账等基础金融服务。截至3月末,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惠农通”工程电子机具新增5518台,行政村覆盖率从69.9%提高到72.3%,上升2.4个百分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县“惠农通”工程电子机具新增634台,行政村覆盖率从52.6%提高到58.3%,上升5.7个百分点。到今年底,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电子机具行政村覆盖率将进一步提高到75%。积极推进“惠农通”服务点互联网化升级,力争2019年底实现智能“智付通”机具对国家扶贫重点县具备条件的惠农金融服务点基本全覆盖。四是加快金融科技渠道推广应用。鼓励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分支行把金融扶贫与推动县域业务数字化转型、推广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一号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掌上银行、网上银行和农银“惠农e通”平台在贫困地区的推广力度,把更多的金融扶贫业务搬到网上做,通过线上渠道为贫困地区客户提供融资、支付、电商等综合金融服务。五是在“三区三州”地区因地制宜试点移动金融服务模式。在具备条件的“三区三州”县支行试点通过加载金融机具设备的移动金融服务车巡回服务、流动服务等形式,为贫困地区群众送金融服务上门,解决偏远贫困地区金融服务难题,目前已组织7家“三区三州”分行制定了移动金融服务车试点工作方案,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5.因地制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产品创新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办法,健全金融扶贫产品创新机制,进一步下放扶贫信贷产品创新权限,优化产品创新流程,加大考评激励力度。一是扩大分行金融扶贫产品创新授权。适度下放创新权限,鼓励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22家一级分行在符合监管要求、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金融扶贫产品创新。对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分行辖内“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总行定点扶贫县和重点帮扶县的精准扶贫信贷产品创新,授权一级分行审批。二是增设金融扶贫产品创新基地。综合考虑贫困地区金融需求和创新环境,允许22家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一级分行自主选择一家管理水平高、金融服务需求大的贫困地区二级分行或县域支行增设为三农产品创新基地。今年一季度已新增陕西宝鸡分行和富平支行2个产品创新基地。三是积极开展重点领域金融扶贫产品创新。鼓励分支行立足当地特色和资金需求,围绕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光伏扶贫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宽扶贫产品对象范围、抵押担保方式和服务模式。积极创新扶贫小额信贷产品,突出“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等国家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求,重点围绕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尽职免责等内容优化产品设计。截至4月中旬,全行“三农”特色产品已达209项。要求分支行在产品创新过程中加强市场调研、充分论证、多方对接,力求产品“接地气”、有效果。四是加大互联网金融和科技产品创新推广力度。将金融扶贫作为全行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一号工程”产品创新的重点,紧紧围绕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产业集群、专业市场、乡村旅游以及扶贫小额信贷等领域,因地制宜创新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规模化、标准化的互联网金融扶贫产品,切实解决个别支行创新精准扶贫贷款产品“慢半拍”问题,让贫困地区客户贷得到、贷得快。五是加大好产品好模式推广深化力度。总结推广云南分行“普洱贷”系列产品经验,指导贫困地区分行立足辖区特色产业,按照“一地一特色”、“一行一产品”要求,积极创新特色产业金融扶贫产品;通过全行“四好”(好政策、好产品、好模式、好案例)交流平台、总行门户网站、微视频以及下发相关材料等形式,积极推广“特色产业扶贫模式”等金融扶贫十大模式并不断深化,指导分支行因地制宜创新推广应用。
6.多措并举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一是全额保障信贷规模。2019年单列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贷款、精准扶贫贷款和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量计划,确保扶贫贷款需求全额保障,同时要求各分行在制定辖内分解计划时,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扶贫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的信贷规模倾斜支持力度。二是实施优惠的经济资本政策。对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行经济资本超过计划部分,由总行全额安排战略性经济资本配置予以补充,让基层行发放扶贫贷款“不吃亏”。三是实施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和风险容忍度政策。出台《2019年“三农”信贷政策指引》,明确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总行定点扶贫县和重点帮扶县以及“三农”产品创新基地等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优化扶贫重点县不良贷款率评价指标标准值和扶贫贷款产品停复牌标准,对贫困地区分行三农事业部不良贷款率高于全行不良贷款率2个百分点(含)以内的情形不扣分。对产业类精准扶贫创新信贷产品,一级分行可自主确定停复牌的贷款不良率,原则上不高于5%。四是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和产业扶贫、项目扶贫贷款投放力度。聚焦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和有带贫效应、联结贫困户增收的产业扶贫、项目扶贫贷款投放力度。制定下发《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从贷款要素、利率定价、资金使用、业务流程、风险补偿、尽职免责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鼓励分支行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积极依托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平台,通过线上方式加大扶贫小额贷款投放。加大产业扶贫和项目扶贫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推广支持产业主体、联结贫困户增收的有效扶贫模式,建立审查审批绿色通道,对分行精准扶贫请示事项指定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处理分行精准扶贫项目请示或备案事项,即来即审,优先办结。五是强化扶贫信贷队伍建设。将大学生招聘计划向国家扶贫重点县机构倾斜,对网点转型转岗人员优先配置到信贷客户经理岗位,充实贫困县支行扶贫信贷队伍。以贫困县支行业务骨干为对象开办金融扶贫专题培训。六是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激励约束力度。在全行内部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中,强化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贷存比、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可持续增长等情况的跟踪评价,对完成情况好、综合评价得分较高的分行,总行在资金成本上给予定向激励,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扣分。七是开展贷存比偏低支行专项帮扶。对2018年底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构贷存比偏低的支行开展专项帮扶,引导加大信贷投放,提高贷存比水平。
7.聚焦深度贫困地区不断加大倾斜力度。专门制定《中国农业银行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二十条倾斜政策》,从信贷规模、经济资本、项目准入、利率优惠、产品创新、渠道建设、财务资源、人才队伍、考评激励、风险管理、挂点指导、定向捐赠、消费扶贫、东西协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在信贷规模方面,全额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分支机构信贷规模需要。对规模不能满足实际贷款需求的,总行加强规模动态调剂和管理,予以全额保障。二是在经济资本方面,全额保障深度贫困地区贷款投放所需经济资本,对深度贫困地区贷款经济资本超计划部分,由总行全额安排战略性经济资本予以追加;对深度贫困地区贷款的经济资本占用全部减免,由总行全额承担。三是在差异化信贷政策方面,对深度贫困地区PPP项目、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贷款等适度放宽准入条件,开辟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对深度贫困地区上报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实行优先审批、优先办结。四是在渠道建设和投资预算方面,全额保障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网点建设投资需求;对扶贫重点县支行网点建设外的其他基建投入,由总行穿透配置脱贫攻坚专项战略投资预算;对“三区三州”所在省一级分行专项配置战略投资预算,并在基建项目建设准入和标准方面实行差异化倾斜。充分保障“三区三州”试点县支行移动金融服务车需求,总行专项匹配预算,不占用分行按统一标准配置的车辆预算。五是在人力资源方面,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倾斜配置力度,满足深度贫困地区县支行人员需要。六是在教育培训方面,举办深度贫困地区县支行党委书记“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题培训班,对深度贫困地区县支行党委书记、行长进行专题培训,着力提升脱贫攻坚一线党委书记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能力。七是在扶贫捐赠方面,明确全行扶贫捐赠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开展“金穗圆梦”助学活动,持续资助一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一新生,每人资助5000元。八是在消费扶贫方面,出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总行“益农融商”公益商城、“惠农e通”平台“电商扶贫”专区、线下直采、在总分行机关开展特色产品线下展卖会等方式,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贫困地区特色产品,2019年直接消费和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金额分别将达到1000万元和1亿元。九是在挂点指导方面,建立脱贫攻坚挂点指导制度,总行党委成员每人至少挂点指导1个深度贫困县支行,每年到当地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总行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挂点指导1个深度贫困县支行,每年带队到挂点行调研指导次数不少于2次;相关一级分行党委成员原则上每人至少挂点指导2个深度贫困县支行,定期开展挂点调研工作;相关二级分行党委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比照开展挂点指导工作。十是在对口帮扶方面,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帮扶机制,出台东部12家分行对接帮扶中西部12个深度贫困地区的方案,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
8.统筹全行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合力。一是统筹领导力量。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参加的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由各党委班子成员任组长的7个整改专项工作组,加强对专项巡视整改和金融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要求各分行比照总行,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完善议事规则。二是统筹信贷资源。单独下达扶贫贷款计划,同时积极加大规模调剂和管理力度,对金融扶贫信贷规模全额保障。三是统筹人力资源。适度放宽贫困地区人员招聘条件,对国定贫困县、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县的人员招聘的学历条件已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其中“三区三州”部分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招聘的学历条件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及高中。四是统筹财务资源。全额满足扶贫重点县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对扶贫重点县支行营业用房建设项目等予以优先审批;倾斜配置扶贫重点县支行专项战略费用和专项激励工资;对包括深度贫困地区在内的扶贫重点县支行,额外专项匹配脱贫攻坚战略投资预算并穿透配置下达。五是统筹考评资源。在加大全行综合绩效考核、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和专项评价对分支行金融扶贫业务考评激励力度的同时,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纳入总行部门和相关分行考核。对于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六是统筹宣传资源。制定《2019年服务“三农”和金融扶贫专项宣传方案》,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在全行营造金融服务脱贫攻坚浓厚氛围。七是统筹捐赠资源。在2019年对外赠予预算内,进一步加大总行扶贫捐赠资源倾斜力度,捐赠专项预算较上年实际执行金额大幅增加。八是统筹东西部协作资源。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做好产业扶贫金融服务的行动方案》,建立东西部行定点扶贫协作机制,组织协作对口行拟定扶贫协作方案,在金融创新、招商引资、业务联系、干部互派、扶贫捐赠、消费扶贫等方面加强协作帮扶。
9.抓好党建和队伍建设,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人事保障。一是强化抓党建促脱贫工作机制。将金融扶贫专项评价结果纳入省市分行领导班子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对脱贫攻坚成效进行量化评价。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22家一级分行将抓党建促扶贫情况纳入2018年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将抓党建促扶贫攻坚情况纳入国家扶贫重点县支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二是选优配强扶贫干部。把贫困地区和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大胆提拔使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实绩突出的干部,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到深度贫困地区磨砺成长。积极向贫困地区选派金融扶贫干部,截至4月中旬,全行共选派扶贫干部2200余人。研究制定东西部干部人才结对帮扶方案,发挥系统帮扶合力。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员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投身金融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担当作为的激励力度。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脱贫攻坚相关要求纳入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评价和党员积分制管理,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评价试点,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分行领导班子党建工作专项考核,推动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基层党组织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四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带头人”、“标杆”、“生力军”3项计划,充分发挥扶贫重点县服务“三农”和脱贫攻坚党员“示范岗”、“责任区”和先锋队、突击队、志愿服务队作用,切实提升党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能力,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加强脱贫攻坚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中国农业银行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将扶贫干部培训纳入农银大学2019年度培训计划,总行负责总行机关派出扶贫干部、分支行处级及以上扶贫干部集中培训,一级分行负责辖内科级及以下扶贫干部集中培训。将脱贫攻坚和金融扶贫纳入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重要内容。六是组织开展评优评先工作。在2019年金融扶贫和服务“三农”工作会议期间,集中对2016-2018年度金融扶贫领域有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在全行营造学习先进、创先争优做好金融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10.发挥考核考评导向作用,引导分支行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在绩效考核上,在2019年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方案中设置“扶贫重点县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两项指标,权重较2018年提高1倍;在境内分行绩效考核方案中增设“脱贫攻坚”专项指标,对接脱贫攻坚专项评价结果。将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普惠金融专项评价结果纳入分行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相关分行在脱贫攻坚任务期限内对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行,尤其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相关支行绩效考核时,脱贫攻坚相关考核指标权重要在总行考核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充分体现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二是在专项评价上,研究制定《脱贫攻坚2019年专项评价方案》和《扶贫重点县金融扶贫2019年专项评价方案》,设置扶贫贷款、精准扶贫贷款、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等指标,评价结果纳入境内分行绩效考核并挂钩专项激励工资和专项战略费用。三是在政策传导上,通过举办绩效考评政策转化和传导培训班、开展集中辅导和穿透审查等方式,及时传导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和资源倾斜政策,确保总行相关政策措施传导到分支行。
11.强化中央有关扶贫贷款政策的精准执行和监测督导。一是完善利率执行政策。明确对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经营性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对未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经营性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0.9倍(监管部门有要求的贷款品种除外)。对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生产经营性贷款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对法人类精准扶贫贷款,在现行利率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明确对深度贫困地区法人类精准扶贫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22家中西部省(区、市)分行在832个国家重点贫困县的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本行县域贷款平均利率水平。二是完善业务系统。对信贷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经营类农户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提示功能。三是加强监测督导。将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利率执行情况纳入条线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基层行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12.提高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程度,确保扶贫贷款发放对象精准。一是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村两委的日常沟通联系。充分借助当地扶贫办和村委会做好贷前调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确保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好贷前身份识别和带贫对象的审核确认,确保受益对象精准,防止“搭便车”。二是规范精准扶贫贷款统计报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新要求,研究制定《精准扶贫贷款统计规范》、《精准扶贫贷款数据报送规范》,指导各级行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统计要求,做好精准扶贫贷款统计报送工作。三是完善相关管理系统。完善信贷管理系统客户标识,在三农个人贷款受理界面增加自动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的功能。根据内外部统计要求,加快启动统计系统优化和新增统计功能开发。
13.强化贷款调查审查和贷后管理,确保资金用途精准。一是强化贷后管理。严格执行贷后管理要求,强化资金用途管理和资金受托支付管理,防止扶贫资金被挪作他用。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和督导检查。定期对贫困县信贷风险情况进行监测,及时下发风险提示函,督导分支行及时处置、化解风险。按季提取农户贷款风险识别模型线索,形成常态化核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贷款用途真实、准确。三是严格落实具体问题整改。对中央专项巡视、行内2018年农户贷款专项检查和风险识别模型发现的扶贫贷款资金用途不精准问题,强化督导问责,确保整改到位。
14.不断加大定点扶贫资源倾斜和指导帮扶力度。针对4个总行定点扶贫县具体情况,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的基础上,出台专门工作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差异化推进定点帮扶工作。针对已脱贫摘帽的秀山县、饶阳县,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支持秀山县、饶阳县巩固脱贫成果,积极帮助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压茬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针对处于“攻城拔寨”关键时期的武强县、黄平县,进一步统筹全行力量,采取综合性举措,与地方党委政府协同发力,确保两县如期摘帽。一是完善定点扶贫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行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任本行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建立总行领导督导、各整改专项工作组日常督导、总行有关部门结对督导、挂职干部经常化督导四级协同督导机制;发挥分支行贴近定点扶贫县的优势,开展全方位督促检查,确保实现督导工作常态化、经常化、系统化。二是加强工作推动和调研指导。先后2次召开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召开党建和定点扶贫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组会议,研究部署定点扶贫工作。春节后,党委主要同志即赴河北武强县、饶阳县和贵州黄平县调研督导。三是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充分保障定点扶贫县信贷规模,通过战略配置全额满足定点扶贫县支行贷款投放需求。对于定点扶贫县支行在精准扶贫信贷产品创新权限和政府类信用业务等实行差异化政策,推动定点扶贫县支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总分行对定点扶贫县支行信贷业务或请示开辟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和扶贫工程实行“平行作业”。对定点扶贫县支行精准扶贫贷款实施利率优惠,经济资本全部由总行承担。四是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倾斜大学生招聘计划,明确到2020年,每年为总行定点扶贫县支行单独增加招聘名额,专门用于定点扶贫县生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招聘。选派总行优秀干部赴定点扶贫县和贫困村挂职副县长和村第一书记,做到精准对接、精准选派;加强扶贫挂职干部考核管理,对表现突出、地方及群众反映好的挂职干部予以优先选拔任用。在常规性总分行双向干部交流挂职工作中,引导鼓励优秀干部赴定点扶贫县支行挂职。五是开展挂点指导和对口帮扶。总行党委班子成员、两名业务总监和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头挂点指导定点扶贫县,一级分行比照建立相关挂点指导制度。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由北京分行对接河北武强县、河北分行对接饶阳县、广东分行对接重庆秀山县、浙江分行对接贵州黄平县,在招商引资、引进无偿帮扶资金、推进金融扶贫创新、加强业务交流、开展消费扶贫等方面,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六是加大扶贫捐赠力度。安排黄平县等四个总行定点扶贫县捐赠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一倍以上,重点支持当地精准产业扶贫项目;及时落实拨付上年度批复的贵州黄平县捐赠资金。
(二)关于监督作用弱化,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这方面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17条、具体工作任务35项。截至4月15日,已立行立改并持续推进的整改措施7条、具体工作任务22项,还有10条整改措施、13项具体任务在落实推进中并有阶段性成果。
1.纪委主动作为、靠前监督,积极提醒督促党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一是协同党委落实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监督责任整改工作方案》,从抓好自身整改、协同党委整改、监督系统整改三个方面分别提出了16条、9条和8条整改措施,纳入党委总体整改工作方案一并贯彻执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汤军同志积极加强与班子成员沟通,提示提醒班子成员承担好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并在党委会上提议班子成员包抓、督办信访件。在班子成员调研过程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将中央巡视组移交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确保督导调研的针对性。在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及时提示提醒班子成员聚焦巡视发现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督促系统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加强跟踪督办、持续盯住不放。印发《关于报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级纪委对标对表、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责任任务,做到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部署、同推动、同整改,形成上下联动、条线一体抓整改的合力。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22家一级分行纪委均对问题进行了认领,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306条。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听取分行党委、纪委工作汇报时,把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情况作为必谈内容,针对各分行巡视整改进度情况,逐一进行指导、提出工作要求。截至4月15日,已与相关分行的19名党委书记、18名纪委书记约谈、接谈。三是主动靠前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突出政治监督和重点监督,结合中央巡视整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行帮扶捐赠资金检查等工作,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搞层层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7家一级分行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分支机构学习没学习、布置没布置、执行没执行、效果好不好等情况。截至4月15日,各级纪检机构开展一线监督检查101次,开展调研111次,覆盖260个贫困县,发现问题299个。四是严格落实纪检机构“三为主”工作制度。结合派驻机构改革,严格执行党委直管单位(不含总行机关党委)纪委书记的人选提名和考察以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党委组织部门为主,副书记以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直管单位党委及组织部门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以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为主;纪检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考核,以派驻纪检监察组为主的工作要求。建立工作例会、述责述廉、约谈、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加强对下级纪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五是强化对分支行纪检机构的培训和指导。依托农银大学三所培训学院和各一级分行党校,组织对县支行纪委书记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提升分支行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能力,特别是脱贫攻坚领域精准监督检查能力。在农银大学2019年培训计划中,已安排2期纪委监督责任专题教育培训示范班。同时,依托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22家一级分行党校,要求年内实现对832个国贫县支行纪委书记的集中培训全覆盖。截至目前,各级纪检机构已组织纪委书记培训19期,参加培训县支行纪委书记714人次。
2.强化执纪问责和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一是开展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回头看”。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印发《关于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回头看”工作方案》,对2015年以来金融扶贫领域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未完成整改问题,严格对照党纪行规对处置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人严肃问责。二是认真处置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优先办理、规范处置、严肃追责。及时处理中央专项巡视移交的信访举报件,截至4月中旬已全部办结。三是抓好典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和追责问责工作。针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相关典型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进行督办,通过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共处理责任人196名。
3.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巡视,确保监管有力。一是加强监管。要求全行把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与扶贫领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务求实效。明确对责任不落实、政策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影响整改工作进度的,要严肃问责。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先后两次召开全行金融扶贫领域典型问题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24起典型案例,向全行传导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金融扶贫工作的决心。汇总相关一级分行典型案例整改情况,督促分行开展相关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开展专项巡视、专项审计。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配合,紧盯中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对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相关一级分行开展专项巡视,推动解决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开展2019年精准扶贫专项审计工作,对22家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一级分行开展精准扶贫专项审计,相关审计分局已进驻吉林、河南、重庆、云南、贵州、新疆等分行,拟于6月30日前结束。
(三)关于监督检查问题整改不够深入,整改效果打折扣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该方面问题共制定8条整改措施、34项具体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整改措施2条、具体工作任务17项,还有6条整改措施、17项具体任务在落实推进中,将在6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1.健全整改工作机制。一是健全专项巡视整改领导机制。围绕专项巡视整改任务,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把方向,各整改专项工作组抓落实。建立了主责任部门、牵头部门和具体落实部门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日常例会、联席会议等沟通机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制定《中央专项巡视整改专项工作组沟通协调工作规则》,对整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要求各分行比照总行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健全专项巡视整改横向协调配合机制。明确内控与法律合规部为业务整改的牵头部门。明确由业务主管部门对下级机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把关,责任追究部门对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内控合规部门对整改质效评估情况进行审核确认。三是建立健全专项巡视整改纵向分解落实机制。要求各分行对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及时认领、逐级动员、层层落实,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表,做到总分行同部署、同推动、同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全系统抓整改的整体合力。四是建立健全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工作机制。以本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开展自查,举一反三,落实本源治理。通过查找机制、制度、流程、系统等方面的内控缺陷,推动制度机制等全方位的改进完善,确保问题根源性整改。
2.深入扎实整改,确保工作实效。一是深入开展自查。组织涉及相关问题的分行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梳理,查明原因,坚决纠正,立即整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存在问题的分行已全面完成整改质效梳理评估工作。二是开展抽查验证。总行内控合规部门联合业务主管部门和责任追究部门,对相关问题的整改质效开展非现场验证,同时结合分行整改实际,完成对黑龙江、湖北、四川、陕西等分行整改工作的现场督导;总行审计局完成对2018年精准扶贫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现场验证工作。
三、健全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促进金融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
农行专项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后续持续性整改任务依然较重,必须按照中央要求高度重视、持续推进下去。农行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聚焦精准扶贫、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做到一体化、专业化、机制化、差异化推进,尽锐出战、履职尽责、攻城拔寨,确保完成金融扶贫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重庆考察时强调,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务必一鼓作气、顽强作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农行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脱贫攻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农业银行金融扶贫和服务“三农”国家队主力军定位,把专项巡视整改和做好金融扶贫工作作为全行重要政治任务、摆到优先位置,统筹处理好政治责任和商业利益的关系,把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加强统筹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贡献农行力量。
二是抓好109条整改措施和303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对照巡视整改问题任务和农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抓好整改落实。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持续跟踪推进的,加大力度持续推进,确保每个阶段都有新的进展。通过实施挂图作战、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总行109条整改措施和303项具体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措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强化对金融扶贫领域政策措施特别是专项巡视整改政策措施的传导,做好相关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措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做到自上而下传导推动与自下而上反馈完善有机结合、统一性与差异性有机结合、宏观与微观有机结合,在工作推进中不断细化实化攻坚举措,确保政策接地气、基层能落地。加大整改工作督导督办力度,对总行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工作的措施定期督办,对问题较集中的分支行开展专项督导,指导分行做好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加强业务条线自律监督检查,强化金融扶贫专项检查、专项巡视和专项审计工作,把中央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与行内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一体整改,一体解决。
四是建立金融扶贫长效工作机制。严格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梳理今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加大资源投入,强化考核激励,提升专业水平,讲求政策差异,将各项整改措施与做好金融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持续发力、一体推进,扎实做好延伸贫困地区服务网络、加强特色金融产品研发创新、加大贫困地区贷款投放、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资源、有效开展定点扶贫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在2020年实现全面完成各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后,继续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做好支持脱贫攻坚与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五是以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农业银行长期稳健发展。这次中央专项巡视,既是对农行金融服务脱贫攻坚的专项巡视,也是对农行管党治党的一次全面体检和督促。农业银行党委将在严格落实中央要求抓好整改的基础上,以此次专项巡视为契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切实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三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农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85102119;邮政信箱: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9号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综合组。邮政编码:100005。电子邮箱:wangshuaii@ab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