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24 03:04点击:
记者从5月20日召开的DRG付费改革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湘潭分会场了解到,今年,湘潭市被确定为全国30个DRG付费改革国家试点城市之一,也是我省唯一一个试点城市。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简称DRG)付费改革,不是经办机构按照病人在医院的实际花费付费,而是按照病人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情况进行疾病分组,再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的付费标准付费。DRG付费是一种有助于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不合理医疗费用支付,防止过度医疗现象发生的方式。
湘潭市医保局局长陈智勇介绍,近年来,湘潭市积极探索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付费方式,统一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医保医院一体化系统,全面启用药品本位码管理,为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打下了基础。
陈智勇表示,湘潭作为先行试点地区,接下来将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思路,与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密切协作,确定一批试点医疗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完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医保支付、医保监管政策措施,在2019年9月底前,完善医保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配套,完善本地DRG分组工作,在2020年12月前启动模拟运行,确保2021年实现湘潭市医疗保险基金使用DRG方式进行实际支付,切实让群众在支付方式改革中获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