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28 18:01点击: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28日讯(记者刘海锋)5月28日上午,由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商联联合主办,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武汉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承办的“优化城市营商环境对话会”上,13个部门及党外专业人士服务团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同步上线答问。
13个部门与网友在线互动 记者何晓刚 摄
当日的上线问答活动中,大学生创业方面的政策支持备受关注,网民“xyz8888”迫切想知道,在资金支持、税收减免、市场准入等方面,武汉市有哪些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
对此,市市场监管局回应称,在市场准入方面,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二是放宽名称登记条件;三是放宽了部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四是放宽经营范围登记。
市委组织部表示,武汉市深化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出台了《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武办文【2017】53号)。为留汉创业大学生提供免费创业工位,供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免费使用。设立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担保额度可达200万元。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服务,由专业创业导师团队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商事、财税、法务等全流程服务。
市税务局也回复道: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