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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四个放宽”、“三个加强”安置退役军人

更新时间:2019-05-29 05:45点击:

  中新网1月23日电 退役军人事务部移交安置司司长包丰宇23日表示,针对军改期间安置任务繁重的实际,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放宽”、“三个加强”。

12月11日,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2018年北京市退役军人就业双选会”,近300家中央、市属企业和优质大型民营企业提供近千个就业岗位,千余名退役士兵到现场咨询、应聘。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

资料图: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2018年北京市退役军人就业双选会”,近300家中央、市属企业和优质大型民营企业提供近千个就业岗位,千余名退役士兵到现场咨询、应聘。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

  23日,国新办就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年工作情况、2019年工作安排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包丰宇介绍称,“四个放宽”,一是放宽安置地的去向条件。二是对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到53周岁。三是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职级要求由营级以上、师级以下,放宽到师级以下所有干部;军龄由20年放宽到18年。四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接收军转干部的编制保障。二是加强军转干部的教育培训,探索开展组织专业不对口的军转干部进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带薪脱产培训。三是加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待遇保障,制定政策填补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保险空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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