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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女教师绝笔信事件最新进展:李秀娟接受采访还原事件真相 绝笔信女教师上访遭公安局副所长施暴事件内幕曝光

更新时间:2019-08-21 17:05点击:

  一份显示日期为2019年8月1日的签署了“丰教报字”的名为《关于李秀娟反映学生梁某某眼睛被甩伤问题要求重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文件被披露。根据《南都即时》记者从丰县教育局权威人士处获悉,这份报告内容属实,报告中显示的签发人员谢辉系丰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报告显示,经调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丰县实验小学李某、秦某在走廊排队时,拿着校服打闹,无意间用校服拉锁碰到梁某某左眼,事发后班主任常某调查处理,未发现梁某某眼睛有异常症状,其后,梁某某正常上学。

  约一个月后,李秀娟发现孩子左眼眼皮有个疙瘩,去丰县人民医院检查,4月16日,梁某某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做了眼睑肿物切除术,就医后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医药费问题。

  报告称,丰县实验小学于2018年4月至12月10多次协调此事。因学生打闹与梁某某视力下降的因果关系没有得到确凿证实且信访人李秀娟提出36万多元的高额赔偿金,协调未果。协调期间,涉事学生家长、学校建议李秀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被后者拒绝。

  该报告还披露了李秀娟在今年3月被以“寻衅滋事罪”拘留前的上访情况: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李秀娟多次到县教育局和县信访办反映问题。2018年9月28日,李秀娟到徐州市信访局反映问题,多次通过网络向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投诉。2018年7月6日、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日,李秀娟先后三次进京上访。

  李秀娟在上述绝笔公开信中写道,自己和丈夫都是本本分分的老师,并且附上了一份他们同事全体老师签名按手印的支持他们夫妻俩维权的联名信。

  根据教育局上述报告披露,李秀娟丈夫梁成振原为梁寨镇周楼小学校长。其在李秀娟于今年3月被以“寻衅滋事罪”拘留之后,因“信访稳控不力”被停职。而李秀娟则因犯有“寻衅滋事罪”,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被给予记过处分。对于李秀娟所言自己被截访一事,该报告中写道,李秀娟于2018年7月6日、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日三次越级进京上访并登记,“教育局均安排专人接访并耐心细致做好其思想疏导及劝返工作”。

  报告显示,丰县有关部门最后一次调解发生于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其间,由信访局局长张峰牵头,教育局、实验小学、梁寨中心校等领导参与协商,由于李秀娟提出为其丈夫恢复校长职务,以及撤销对自己的记过处分,调解失败。此外,经教育局财审股、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之后,为李秀娟报销其女就医相关费用31135.87元。

  根据报告所述,2019年7月31日,李秀娟最后一次前去国家信访局上访登记,国家信访局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其中建议李秀娟寻求司法途径。该《不予受理告知》出具四天之后,李秀娟的那封绝笔信在微信公众号“徐州民声”公之于众,引爆舆论。

  8月5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涉事学校丰县实验小学,校长办公室中无人,副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如想要采访,需县委宣传部同意,丰县教育局也以同样的理由回应记者的采访要求。记者拨通丰县实验小学涉事年级年级组长电话,其对记者称,此事件当初由年级主任和校领导直接协调,自己未参与,不了解相关情况。

  8月5日下午3时许,《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徐州市丰县一家旅馆中,见到李秀娟,她穿着一件黄色连衣裙,精神状态较差,采访中几度哭泣。采访中,李秀娟回应了教育局上述报告中提到的一些细节。

徐州女教师绝笔信事件最新进展:李秀娟接受采访还原事件真相 绝笔信女教师上访遭公安局副所长施暴事件内幕曝光

  涉事教师李秀娟在丰县一家宾馆里接受本刊记者采访 拍摄者/隗延章

  李秀娟称,其女儿梁某某在受伤后一个月内,确实正常在学校上课,但眼部有异常。2018年3月12日,女儿眼部受伤后,李秀娟带她在丰县在水一方小区附近的社区医院检查,医生的诊断为左眼皮浮肿充血,此后数日上眼药水、服消炎药。4月初,女儿称自己视力下降,李秀娟带她先后在丰县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李秀娟提供的一份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其女儿梁某某当时视力为0.1,被诊断为“左眼钝器挫伤,左眼外伤性瞳孔散大”

  丰县教育局给出的那份事件报告中所提到,李秀娟提出索要36.8万元的高额索赔。对此,李秀娟称,自己未直接向有关部门索要该数目的金额。但她承认,她在当地找了律师,律师根据相关条款,为其准备了一份索赔36.8万元的报告。在一次与校长磋商中,李秀娟将索赔金额的报告和女儿梁某某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报告提交给校长,“但我从未要求赔偿某个具体金额,”李秀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心里面会觉得如果能赔偿15万~20万是接受的,但也没有明确提出过”。

  关于索赔数额问题,丰县教育局管理信访的负责人丁攀在《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称,李秀娟明确提出过要求赔偿36.8万元这个金额。

  此外,此事亦引发外界对“划伤梁某某眼睛”的学生的家庭背景的猜测。李秀娟称,其与对方家长接触有限。据其了解,对方家长“应该是当地普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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