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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稳健前行】法治铸就平安中国

更新时间:2019-10-05 05:01点击:

编者按: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历了不平凡的伟大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中国号”巨轮乘风破浪,向着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稳健前行。为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带来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幸福的巨大优势,中央网信办与求是杂志社联合组织策划“中国稳健前行”系列理论文章,邀请思想理论界专家学者进行深入阐述,今日在求是网推出第25篇,敬请关注。

内容摘要:稳定是发展和改革的前提,政治环境的稳定可以为发展提供宽松氛围,为改革准备坚实的制度基础;社会环境的稳定是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改革顺利推进的有力保障。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稳定问题,强调以法治保稳定促发展的统一,始终把维护稳定放在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重要位置,始终不忘法治在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法治中国建设有效地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平安中国建设的巨大成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改革开放中阔步前进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新中国70年,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奇迹”令世界感叹,同时也引起很多人对“中国奇迹”背后奥秘的探究。为什么中国在短短的几十年中取得了如此巨大的发展,走完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现代化历程?原因固然很多,其中确保社会稳定是根本前提。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用法治牢牢掌握了社会大局稳定,平安中国为中国稳健发展提供了社会稳定这一基本前提。

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稳定问题

稳定是发展和改革的前提,政治环境的稳定可以为发展提供宽松氛围,为改革准备坚实的制度基础;社会环境的稳定是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改革顺利推进的有力保障。稳定与发展、改革相互协调和促进,持久的稳定可以持续地推进发展和改革步入良性轨道,这既是一个客观规律,也是人心所向。法治塑造了政治稳定的秩序渊源,构建了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法律基础,维护了社会生活的合理预期,提供了纠纷矛盾的有效解决机制,是实现稳定的根本和长远保障。

建国伊始,百废待兴,巩固新生政权,维护社会秩序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在团结人民、打击敌人的方针指引下,短短几年间,包括“五四宪法”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法律纷纷出台,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了基本保障。

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更加凸显,确保稳定以促进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明确把安定的政治环境作为治理国家的“一个大道理”,其它“小道理”应当服从于这个大道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同志指出“稳定是发展和改革的前提,发展和改革必须要有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这是我们付出了代价才取得的共识”;党的十六大以后,胡锦涛同志提出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并强调了法治与稳定的联系,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稳定问题,强调以法治保稳定促发展的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并深刻阐述了法治与稳定之间的密切关系。2018年,他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郑重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抓好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此外,习近平总书记在针对政法工作的讲话中多次提到“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早在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要求“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任务。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专门指出,“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成就显著

维护社会稳定,平安是直接标准,法治是内在机制。建设平安中国,既包括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也包括政治稳定的机制建造。政治稳定以权威和秩序的可持续性为内涵要求,外拒威胁,内护安全,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础框架。没有政治稳定,一切稳定皆如空中楼阁。中国共产党根据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发展的判断,始终把维护稳定放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重要位置,始终不忘法治在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法治建设一直以稳健之力,逐步从立法、执法、司法乃至守法上,打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打造政治稳定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所指出的,党中央把政法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这其中,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的建设措施与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能力显著提升。一方面,政治稳定首先依托国家安全。自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正式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来,立法先行,《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次第修订或出台,逐渐形成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规范体系。如今,特大城市治理安全水平整体提升,特别是重大暴恐案件逐年下降,近年来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暴恐案件。另一方面,政法机关以维护政治稳定为首要任务,齐力协作,在法治中国建设框架内,很好地处理了改革发展稳定、民主和专政、活力和秩序、维稳和维权、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末端处理等关系,实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同世界上一些地区和国家不断出现乱局形成了鲜明对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发展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叠加,凸显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急切需求。政法战线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治、一手抓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建设取得新成效。首先是系统治理、源头治理。50多年前浙江诸暨创造的“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实现了从社会管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经验的历史性飞跃,已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其次是依法治理。经过不断努力,我国已形成了由2部法律、2部行政法规、24部部门规章、3部司法解释、11部党内法规、2部地方性法规等构成的社会综合治理法律法规体系。第三是智能化治理。在法治保障下,全国政法机关把握智能化建设时机,运用现代科技探索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部署建设“雪亮工程”,提升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公平正义实现程度显著提高。公平正义是稳定的基础和价值纽带,它的实现程度直接关乎人民对法律的信赖程度,关乎社会大局的稳定。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2019年《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相继印发,进一步加大了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实现执法领域公平正义的力度。同时,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民事诉讼“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围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一个以高效权威、权责一致促进公平正义的司法体制日渐成形。

人民安全感显著增强。在国际上乱局变局交织、恐怖袭击和枪支犯罪频发的背景下,我国作为一个有近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一直保持持续安全稳定的局面,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成就。据统计,2017年,我国每10万人中发生命案0.81起,是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12年下降51.8%,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43.8%,形成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的态势。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对政法队伍满意度分别从2012年的87.55%、69.43%上升至2017年的95.55%、80.24%。正是基于这一鲜活的事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国社会大局保持长期稳定,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

充分发挥以法治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优势

在新时代,奋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我国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法治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优势。

五大体系作支撑。

一是形成强大的领导体系,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使法治维稳有先进理念,有高超谋略,有精细部署,有稳扎落实,有力保证社会安定,发展有序。二是形成缜密的组织体系,从党和国家机构到群众团体、企业、社会组织,从中央到基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法打击犯罪、保持稳定处处有组织,事事有人干。三是形成完整的权责体系,各级各类机构法定权力分工合理清晰,法定责任担当恰当明确,形成依法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局面。四是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涉及国家安全的、刑事的、民事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党内法规趋于完善,做到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五是形成严合的监控体系,构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完整体系,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高效率实现领域监控、空间监控。

三大机制促成效。一是形成整体动员机制,无论常规工作还是专项工作,中央一旦作出决策,能够高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统一行动,让令行禁止、立行立改成为常态。二是形成快速反应机制,注重关口前移、风险预判、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有了矛盾能够及早发现,出了问题能够及时解决。三是形成严厉打击机制,运用法治严厉扫黑除恶、驱害压邪,让违法犯罪行为和邪恶势力没有藏身之地。

三大能量显神威。一是提升震慑能量,法治的惩处威力使挑战稳定和谐的行为不敢恣意妄为和明目张胆,整体上实现稳固的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二是提升化解能量,法治的规范作用使许许多多社会矛盾得以及时化解,排除了影响稳定的隐患。三是提升矫正能量,法治的教化功能使许多罪犯去除罪错心理和行为恶习,社会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

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以法治铸就平安中国,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在党的领导下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法治体制。通过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致力于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的统一,实现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统一,实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构建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法治体系。以保障人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文明司法、全民守法的局面,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把“抓系统、系统抓”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机地结合起来,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形成群防群治。

始终站在政治高度看待社会治安,把社会治安作为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的工作。确立社会秩序关大局、社会治安无小事的观念,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强大的领导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法律保障、政策保障、条件保障,确保这项工作落实得力。

坚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夯实社会综合治理的基础。创新组织和制度架构,优化完善城市社区区域化治理体系、郊区联动性治理体系、基层居村自治体系,推动资源和力量向基层倾斜,形成从城市到农村,从街镇到居村全覆盖的网络化管理。

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与教育、挽救、改造人相结合的系统工程,在建设情报信息网、基础防范网、视频监控网、网络管控网、打击整治网和区域协防网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社会矛盾进行源头预防。针对矛盾潜伏点,在基层建立社会矛盾网络化管理体系。通过及时排除隐患,定点锁住苗头,紧紧跟踪动态,实行专线防范,开展化解工作,使许多社会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将纠纷消解于无形。

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各类法律、法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和依据。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含的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方面的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全体公民学法、知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水平。

建设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为法治维稳提供坚实力量。高度重视专门队伍建设,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高素质政法队伍,使其在法治维稳中胜任冲锋陷阵、一往无前的骨干使命。

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法治中国建设有效地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平安中国建设的巨大成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改革开放中阔步前进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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