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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高效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更新时间:2019-11-06 16:05点击:

中国网泉州讯 随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泉州市民政局紧扣主题教育,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特困人员供养水平不高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举措,着力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使泉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截止十月底,泉州市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已从17.7%提高至27%,年度内预计将完成集中供养率35%的任务目标。其中,供养率较高的县(市、区)依次为丰泽区(100%)、鲤城区(60.9%)、永春县(51.3%),提前完成了福建省的省定任务量;年度内增长最快的县为丰泽区、德化县、安溪县,分别增长了50%、12.7%、12.6%。截至目前,泉州市共有特困人员5520人,年供养标准最低达10440元/人、最高达21024元/人,年度已累计发放5370.66万元,全部特困人员都通过政府兜底实现脱贫。


据悉,泉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按城市低保标准的130%确定执行;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原则上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执行,全自理的不低于10%,半护理的不低于25%,全护理的不低于40%。对机构集中供养的,按20%的幅度提高救助供养标准。(林雨松 王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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