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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最新消息:e租宝涉案人最多只判10年?受害者如何有效维权

更新时间:2017-09-12 06:20点击:

  

e租宝最新消息:e租宝涉案人最多只判10年?受害者如何有效维权


e租宝最新消息:e租宝涉案人最多只判10年?受害者如何有效维权

  近日,e租宝案件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消息一出,吸引了众多关注讨论,其中e租宝主犯丁宁会被判几年成为热点话题。据悉,有人分析,根据现有法规,丁宁可能最多判只刑10年,罚金最多50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出自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也就是说,若案件最终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丁宁等e租宝高管将最多获刑10年,罚金更最多只有50万元,量刑非常轻。当然,在法院正式宣判之前,e租宝一案的最终量刑也不可轻易确定。

  对于e租宝案件最后的判定如何我们只能等待,小融整理了几个比较出名的非法集资案,一起来看看这些案是如何判刑的。

  浙江本色控股集团非法集资案

  主犯:吴英

  量刑:死缓减刑为无期徒刑

  位列“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件”第三位的吴英集资诈骗案就曾经轰动一时。

  吴英系浙江东阳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身上曾经打着“美女”、“浙江女首富”等标签,被传结识南亚军阀分得巨额遗产,拥有38亿元财富,成为广受媒体关注的80后“富姐”。

  这个传说中的“亿万富姐”,以高投资回报为诱饵,从多人处集资达1400余万元,并且在已负债上千万元的情况下,继续以高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非法集资,并用非法集资款先后虚假注册了多家公司。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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