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10-15 13:01点击:
4月1日,中央决定设立雄安新区的消息公布后,多路房地产投资客连夜涌向雄安新区。随后雄安新区三县全面冻结全部房产过户等措施,大批炒房客开始从雄安新区三县涌向周边地区,距离最近的白沟、霸州等地成为其首选目标。
4月4日,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紧急发文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截至4日晚,已刑拘7人 。
4月5日,河北省廊坊市代管县级市霸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对霸州市辖区实行住房限购。
4月5日,廊坊文安发布了《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辖区实行住房限购。
4月1日,中央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消息发布后,一些房地产中介和部分外地人员涌向雄安新区进行炒房,造成
房价“虚高”、道路拥堵
等问题。雄县所有售楼行为目前已被叫停,但雄安新区带来的市场刺激热度不减,暴利之下,不乏铤而走险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昨日(4日)晚间,记者从雄县政府相关负责人方面独家获悉,雄县公安局获破一起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经雄县公安局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未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证照的情况下,
2014年开始在雄县雄州镇西槐村非法经营“民族家园”小区,2014年~2017年违规建筑,销售该小区住宅楼,其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扰乱了雄县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
4月1日夜间,雄县公安局在巡查时发现刘某仍在销售房产。目前(4月4日),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还获悉,4月2日上午11时,一位来自固安的销售经理因撕毁售楼中心的政府封条并强行进入小区,被当地公安行政拘留。就在4月2日上午,雄县召开雄县房地产开发商、中介参加的紧急会议,明确表态,雄县之后所有售楼行为被叫停。
▲图片来源:新华网
河北雄安新区在4日还宣布对土地、建设和房地产交易依法管控!据新华社消息:
记者4日晚从河北雄安新区筹委会获悉,针对雄安新区设立后一些媒体关于炒房人员到新区聚集、房价上涨等报道情况,雄安新区发布消息说,严格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安新、容城、雄县三县已经依法对土地、建设、房地产交易等进行管控。
雄安新区发布的消息称,任何以收取定金、意向金等变相销售“五证”不全商品房都属于违法行为,购买此类房屋不受法律保护。新区希望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不传播、不参与各种房地产违法项目的宣传及销售活动。
据介绍,雄安新区将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严厉打击二手房和小产权房违规交易,严厉打击违规建设,严厉打击黑中介非法销售、夸大宣传、哄抬价格等行为。
高层也对炒房者发出严厉警告!据《河北日报》4日消息:
4月3日至4日,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在雄安新区调研时强调,要加强规划、土地和房地产管控。要实施最严格的管控,省委、省政府派出督察组到新区重点区域开展督察,依法严厉打击黑房地产中介,打击各种不法行为,抓典型曝光,以正视听。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评论
雄安新区绝不会是炒房资本竞逐的乐园!《人民日报》在4日发表评论表示:
雄县、安新县、容城县无房可买的现实也在释放一个强烈的信号:雄安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绝不会是炒房资本竞逐的乐园。
雄安“雄”起,关键在于科学实干。只有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雄安新区才有成功的未来。建设雄安新区,基础在“实干”。
截至目前,雄安新区已经查处房地产、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65起,拆除违建125处,关闭售楼部71家、中介机构35家,清理违规售房广告1597条,严厉查处违规网上售房行为9起,对10家恶意炒作的房地产企业进行约谈,刑事拘留违法犯罪嫌疑人7人。目前,由于雄安新区所属三县并没有存量房源,房地产市场有价无市,尚未发现实际交易情况。
霸州限购:外地居民限购1套住房且首付不低50%
根据河北省廊坊市代管县级市霸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对于非霸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求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霸州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购买手续。
同时,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且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该政策自4月5日起施行。
以下为政策全文:
霸政办〔2017〕16号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
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
市房管局 市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市银监办 市人行
市工商局 市物价局 市人社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2017〕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霸州市辖区。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须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霸州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1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购买手续。
对引进的外来人才、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霸州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信贷政策。
二、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
(二)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三)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放款轮候制度。
三、购房资格证明申请审核流程
(一)申请审核要件
1.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但属于引进的外来人才。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市人社部门开具的引进外来人才证明、市人社部门与其签订的协议、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单身居民家庭。离异单身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核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页注明单身或离异)、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单身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核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页注明单身或未婚)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申请方式
1.申请地点:霸州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大厅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审核窗口。
2.申请流程: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窗口申请或到开发企业集中办理申请。
(1)窗口受理流程。提交申请要件,经窗口查档、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出具《霸州市购房资格证明》。
(2)开发企业集中办理流程。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向开发企业交纳申请要件,由开发企业集中初审、汇总、申请。开发企业在申请表格上对审核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所有申请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信息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出具《霸州市购房资格证明》,由开发企业发送给申请人。
购房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本地户籍与非本地户籍并存),以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准。
购房家庭成员身份证信息与户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本信息为准。
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指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霸州市全市域所拥有的住房套数(以房屋档案信息和备案信息为准)。
2017年4月5日零点以后,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所标明的贷款比例等信息不一致的,以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为准。
购房时间认定,以在本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本意见自2017年4月5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廊坊文安限购:外地户籍限购1套且首付不低50%
与此同时,廊坊文安也发布了
《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为政策全文:
文政办〔2017〕1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管区管委,园区管委,机床市场管委,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
县房管局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县银监办 县人行 县工商食药监局 县物价局 县人社局为认真贯彻执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2017〕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文安县辖区。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须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文安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1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购买手续。对引进的外来人才、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文安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信贷政策。
二、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二)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三)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放款轮候制度。
三、购房资格证明申请审核流程(一)申请审核要件1.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但属于引进的外来人才。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县人社部门开具的引进外来人才证明、县人社部门与其签订的协议、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4.单身居民家庭。离异单身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核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页注明单身或离异)、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单身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核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页注明单身或未婚)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申请方式1.申请地点:文安县房管局三楼档案室。2.申请流程: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县房管局档案室申请或到开发企业集中办理申请。(1)受理流程。提交申请要件,经县房管局档案室查档、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出具《文安县购房资格证明》。(2)开发企业集中办理流程。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向开发企业交纳申请要件,由开发企业集中初审、汇总、申请。开发企业在申请表格上对审核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所有申请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县房管局档案室集中受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出具《文安县购房资格证明》,由开发企业发送给申请人。购房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本地户籍与非本地户籍并存),以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准。购房家庭成员身份证信息与户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本信息为准。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指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文安县全县域所拥有的住房套数(以房屋档案信息和备案信息为准)。2017年4月5日零点以后,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所标明的贷款比例等信息不一致的,以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为准。购房时间认定,以在本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本意见自2017年4月5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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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雄安新区不是迁都也不是建设副都
雄安新区将以怎样的建设发展之策,筑造城市经典?敬请继续阅读新华社专栏文章,我们与您一起思考。
“建设标杆工程,打造城市建设的典范”。横空出世的雄安新区,承载着人们的希望,也带来无尽想象。
人们普遍关注,
雄安新区怎么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
“四个坚持”
——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
这不仅为规划建设雄安新区指明了方向,也揭示出现代城市建设的必由之路。
建设雄安新区,规划将充分发挥“先行者”的作用。
习近平曾深刻指出:
“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
著名建筑学家贝聿铭也说过,对一个城市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建筑,而是规划。
雄安新区人口密度低、开发程度低、发展空间充裕,新区建设好比在一张白纸上作画,而
规划编制既是起笔,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笔。
画好这一笔,可不简单。
以往,在有的地方城市建设过程中,要么随意拍板、朝令夕改,要么规划成了摆设、墙上挂挂。结果,城建起笔就是败笔,问题层出不穷。
按照中央部署,雄安新区的建设,坚持先谋后动、规划引领,实际上就是落好规划设计这个第一笔,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后再开工建设。
具体来说,有两点十分紧要。
一是确保规划的科学性,
运用最先进的理念和国际一流的水准进行设计,高标准高质量组织规划编制;
二是突出规划的权威性,
规划一旦确定,就要严格落实,确保一张蓝图画到底。只有尊重科学、搞好规划,才能不留历史遗憾,留下经典之作。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规划建设雄安新区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城市发展过程中,人口和用地要匹配,城市规模也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比如,新区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如何统筹兼顾?移民搬迁和城镇改造怎样协同推进?破解这些问题,竭泽而渔的短浅目光不能有,贪大求洋的功利心态也要不得。
只有保持历史耐心,尊重城市建设规律,以
“功成不必在我”
的境界一茬接着一茬干,才不会重演大干快上的“造城运动”,避免“摊大饼”式的扩张老路。
由这样的问题视野来观察,党中央对雄安新区的谋划,既有战略雄心,也有实践理性。
合理把握开发节奏,制定了起步区、中期发展区和远期控制区的“路线图”,体现了蹄疾步稳、循序渐进的发展思路,让“建成国际一流、绿色、现代、智慧城市”的目标有了得以实现的具体路径。
建设雄安新区,将紧密围绕“人”这个核心谋篇布局。
人是城市中最活跃的因素,以人为本的城市才有生机活力。
在城市中安居乐业,是人们的美好梦想,也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无论是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还是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建设优质公共设施,抑或是发展高端高新产业、打造绿色交通体系等部署,都是为了把雄安新区建设成生态宜居、和谐共享的现代化新城,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幸福。
建设雄安新区,将在错位发展、融合发展中开拓进取。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棋局中,
雄安新区的定位首先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既不是什么“迁都”,也不是什么建设“副都”。
雄安新区与北京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各有职能分工,与天津、石家庄、保定等城市紧密关联。
加强对新区与周边区域的统一规划管控,发挥各自比较优势
,才能避免同质化竞争、“千城一面”,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一部城市发展史,折射人类文明进步的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高歌猛进,截至2016年底,城镇化率接近60%。与此同时,雾霾频发、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人口膨胀等大城市病日益凸显。
建设更美好的城市,创造更幸福的生活,路在何方?计将安出?
在这个历史节点诞生的雄安新区,无疑是城市发展新路径的探路者,也必将为城市文明开辟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