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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个税改革最新消息:20项信息事关专项扣除

更新时间:2018-11-12 18:43点击:

  综投网()11月10日讯

  11月3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羊城晚报记者注意到,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纳税人对即将到来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问题有进一步的考虑,希望在操作时能既便捷又可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

2018个税改革最新消息:20项信息事关专项扣除

  20项信息事关专项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尽快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也就是说,纳税人如果想享受这第二波个税改革的减税红利,就必须提供相关信息给单位、公司等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具体会涉及哪些信息?仅征求意见稿中列举出来的、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的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看,共有20项。

  这些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出国留学人员信息、公民死亡标识、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婚姻登记信息、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学历继续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学生学籍信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术资格继续教育信息、继续教育收费财政票据信息、房屋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及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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