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31 15:14点击:
至诚财经网()12月28日讯
“不变的是派驻机构的名称,变的是工作职能、履职要求。”浙江召开省纪委省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任振鹤的讲话掷地有声,为众所关注的省级层面深化派驻改革方案和机构人员调整情况揭开面纱,由此开启了浙江派驻监督的新篇章。
“这意味着省级层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省纪委组织部负责人说,本轮派驻机构改革,省级层面派驻(出)机构数从35家减少为25家。派驻(出)机构数减少后,原有的编制和处级领导职数不变,平均每家派驻机构人数达到9.8人。
同时,综合考虑干部的能力、职级、年龄和性别等因素,对人员进行合理搭配,实现了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力量更加集中、监督更加有力的改革目标。
“改革后,我们还明确驻省教育厅、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分别对省属高校、企业履行监察监督职责,经省监委同意,可以分别调查省属高校和省属企业管理的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明确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省级民主党派机关的监察对象。”该负责人说。
“减少派驻机构数量,只是这次省级派驻机构深化改革的一个直观变化。”该负责人表示,这次省级派驻机构改革力度之大、涉及人员之多,为近年来少见。
虽然机构数减少了,但综合派驻机构数增加到23家,并对52名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这样改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着力破解派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散而少’,难于开展有效监督等问题。
他表示,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范围的大幅扩大,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的任务仍然艰巨的实际,为切实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浙江在此次深化省级层面派驻改革中,尝试从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这一关键环节进行破题,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更好地推动聚焦监督首责,让以往一些派驻机构存在的“选择性监督”,发现问题“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甚至出现“零执纪”等现象,在本次改革后都成为“历史”和“过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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