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02 12:11点击:
至诚财经网()12月7日讯
中央正式备案同意《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简称《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标志着我省市县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特点
这次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改革市县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市县机构职能体系和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实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总的来看,我省市县机构改革具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完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市县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确保改革不走样、不偏向。二是坚持对标对表,市县主要机构及其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三是在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上更加突出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长期想解决而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五是统筹市县乡各层级、党政群各领域机构改革,切实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关于调整优化市县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统筹设置市县党委工作机关和政府工作部门。省政府部门职能划入党委机构的,市县要相应划转。同时赋予市县更多自主权。
(一)深化市县党委机构改革方面
组建市县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同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县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强化组织协调能力。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的设置不要求与上级一一对应,由各地按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对党中央有明确意见,省委有明确要求设置的,按有关要求落实。
加强市县党委职能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调整优化市县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市县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县党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县党委组织部管理。市县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县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不再设立市县党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党委政法委员会承担。将市县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党委政法委员会、公安局承担。
(二)深化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面
组建市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重新组建市县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组建市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环保垂改具体工作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优化市县审计部门职责,调整市县党委政府信访管理体制。
优化市政府办公室(厅)、市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责。市政府办公室(厅)可加挂大数据局牌子;也可组建大数据管理部门,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县级可根据实际设置。市发展改革部门加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牌子;县级可根据实际设置。将有关部门(单位)承担的交通运输管理有关职责统一划入市交通运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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