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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靖江】老小区加装电梯新消息!还有补贴

更新时间:2019-04-10 19:07点击:

很多老旧小区没有电梯

对于腿脚不便的老人来说

每天上楼下楼真是苦不堪言

什么时候能装上电梯呢?

早在2018年年底

靖江市首个老楼加装电梯项目

就在新天地花园5幢一单元正式启动

该小区5幢一单元成为

靖江加装电梯试点的第一个楼栋单元

【微靖江】老小区加装电梯新消息!还有补贴

这一消息对很多有同样需求的居民来说,是“看在了眼里,念在了心里”。

小编在后台也收到了很多靖江网友们的咨询,对于还未装上电梯的居民,最关心的莫过于自己小区何时能够装上?安装费用是多少?有没有相关补助?

别急,最新消息来了,让小微给大家一一解答!

老楼加装电梯

不同楼层费用怎么分摊?

不同的楼层

电梯的安装费用当然有差别

那这个费用该怎么算?

一起来看一下

费用分摊测算指导规则

【微靖江】老小区加装电梯新消息!还有补贴

也就是说,分摊多少和所住楼层、房屋面积大小有关。

比如,一栋6层的楼,安装电梯需要费用40万。

其中2层、3层、4层、5、6层需要使用电梯,假设每层有2户人家,房屋面积均是100平(为了计算方便)。

那么系数之和=(2.8+2.1+1.5+1.0+0.6)*(100+100)=1600

如果你住在501,那么将分摊5.25万

分摊费用=40万*2.1*100/1600=5.25万

如果你住在201,那么将分摊1.5万

分摊费用=40万*0.6*100/1600=1.5万

除了上面的分摊计算,符合条件的还有补贴呢。

老楼加装电梯 相关文件出炉

从政府层面,近日,泰州市住建局、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州市市场监管局、泰州市城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

【微靖江】老小区加装电梯新消息!还有补贴

内容上当然有点枯燥

有心的靖江人可以看看

一、试点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未配设电梯、小区管理稳定有序的四层(含)以上非单一产权的住宅房屋。

二、试点原则

业主自愿、共同决策;鼓励支持、属地推进;众筹资金,适当补贴;不见面不跑腿、简化程序、便民利民。

三、试点政策

加装电梯的建安、装饰以及日常运行费用由申请加装电梯业主中的使用人共同承担(谁使用谁付费,具体分摊份额由业主协商确定)。

四、实施流程

1申请报名

有加装电梯意愿的居民业主通过“泰优居”申报(注:泰优居服务大厅查询不到小区的,表示该小区未加入智慧物业,请向当地住建部门反映)。

2适格筛选

以单元为单位,结合同一单元申报户数、楼房荷载能力、周边地形、小区物业管理状况、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支持程度、是否有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居民等因素综合考虑。同一单元住户共同申报达到一定相对多数的,属地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对接联系并提供指导。

3申报确认

专业技术单位预算建安费用,提出费用分摊建议方案,相关业主确认,并缴交启动资金。

4方案设计

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电梯等方面专业人员对拟加装电梯楼房的地形和结构进行现场勘查,出具图纸。

5办理手续

小区居委会、业委会(如有)、业主代表、物业企业(如有)等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对加装电梯申请事项进行研究,同意加装电梯的办理相关手续。

6签订合同

业主自行(或委托物业企业)与选定的具有资质的电梯制造企业、建安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工程施工、价款结算、质量保证等事项。

7众筹资金

相关业主使用人,按照建安预算费用以及协商的分摊办法(按110%-120%的比例)进行资金众筹,最终按照实际费用多退少补。

8进场施工

具有资质的电梯安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施工告知,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并根据合同约定组织进场施工。

9竣工验收

施工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10申请补贴

符合政策的,持相关资料(图纸、合同等)至当地住建部门申请补贴。

五、行为规范

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进行,可以由相关业主牵头自行办理手续,也可以共同委托物业企业(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或共同委托居委会(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协调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加装电梯需要占用小区共有的道路(或场地)建设基坑的,需征得小区社区物业联席会议同意;加装电梯需要改造楼层窗户的,需征得该楼层相邻层多数业主同意。

基坑开挖过程中须按照相关规范做好质量管理和风险管控,如确需迁移管线、管网的,应当联系供气、供电、供水、弱电等相关单位确认迁移方案。加装电梯占用小区道路的,应当对道路进行改建,以满足其他业主的通行需要。

加装电梯外观应当与小区整体建筑风格风貌相协调,同一小区不同时期加装的电梯应当尽量保持外观协调。

六、提供第三方咨询服务

各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建由建筑设计、电梯建安、物业企业等共同组成的第三方咨询服务小组,公开联系方式,主动上门,为群众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如有疑问,可拨打住建部门联系咨询电话:849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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