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09 14:11点击: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4日布告,备受关注的河南省尉氏县“特大强迫卖淫案”强奸犯赵志勇已于当日被执行死刑。
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间,赵志勇与李娜(女,已判刑)合谋,由李娜到河南省尉氏县的初中学校寻找年龄小的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李娜纠集多人采取不法手段强迫初中在校女学生与赵志勇发生性关系,共计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
赵志勇罪大恶极,死不足惜,赵志勇的同案犯受到了哪些处罚?
根据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决定,被告人李娜犯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在普通民众心中,强奸就是男性强制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女性不能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李娜作为女性当然不能实施强奸行为,但其可以帮助男性强奸,成为强奸罪的从犯。在赵志勇案中,李娜就是因为帮助赵志勇实施了强奸行为因而被判处强奸罪。当然,李娜的罪行相对主犯赵志勇就略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