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11 09:51点击:
考试科目为“3+1+2”;打破文理分科,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和“选择考”;高考招生方式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这是记者从今天公布的《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获悉的。
按照重庆新高考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2021年6月高考),高考总成绩的组成科目由“语数外+文综/理综”变成“3+1+2”。“3”为语数外,“1”为首选学科物理或历史,“2”为再选学科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门科目。“3+1+2”总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每门学科原始分分值均为100分,其中,首选学科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学科成绩以转换分(每门分值仍为100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总分300分。
重庆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学考”)。“学考”分为“合格考”和“选择考”。
“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合格考”中11门学科(除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笔试实行全科开考,每学年组织2次。学生不得提前参加各学科“合格考”。
“选择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6门“选择考”学科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
只有具备普通高考报考资格,且“选择考”三门学科所对应的“合格考”学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选择考”。
重庆要求,高校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的有关要求以及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从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学科中,分招生专业(或专业类)科学合理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类)的首选学科和再选学科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考生的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不分文理科后,高校的录取方式也有调整。从2021年起,重庆普通高校统一高考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采取一个招生专业(类)一所院校为一个志愿单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积极探索“一档多投”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模式。
重庆新高考方案还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把“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作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的主渠道。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试招生评价方式;针对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招生评价方式。
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舒立春表示,重庆将通过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等,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建立教学、考试、招生相对分离以及学生考试多次选择、高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统筹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记者 胡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