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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减灾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减灾委员会和国家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更新时间:2017-07-13 21:18点击:

  近期,我国北方和江南、华南等地出现多次强降雨天气过程,造成部分地区洪涝、风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情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国家减灾委员会督促各地切实加强各类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排查各种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国家减灾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减灾委员会和国家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要进一步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密切关注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加强部门间灾情会商研判,认真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的趋势分析,实时掌握暴雨洪涝灾害的发生发展区域,严密防范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其他次生灾害。对于突发重大自然灾害,要切实提高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预警预报信息发布频率,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途径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确保能够提前紧急疏散和转移安置灾害风险区群众。

  三要着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可能多发的各种自然灾害,进一步组织开展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旅游景点、在建工程工地办公区和工人居住区、避灾场所、临建设施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密切关注各种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抓紧整改,消除隐患,转移受威胁人员,严防发生次生灾害,确保人员安全。

  四要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各类救灾物资和装备设施的统筹保障,扩大储备覆盖范围,优化布局,丰富储备种类和数量,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要加强地方党委政府与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协调联动。要加强救灾应急专业力量建设,充实队伍,配置装备,强化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五要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工作。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筹协调应急力量,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组织搜救被困遇险人员,全力救治受伤群众,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抓紧转移受威胁群众,防范发生次生灾害。要及时做好灾情的统计核查和上报工作,提高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应急救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反映的有关灾情信息,及时发布灾情,回应社会关切。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给予特别关注和充分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及时调拨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就医、有临时安全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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