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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出台“人才9条” 打造京津冀人才集聚洼地

更新时间:2017-08-13 10:09点击:

  天津北方网讯:地处京津唐城市“金三角”几何中心的天津市宝坻区日前出台“人才9条”新政,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打造京津冀高层次人才集聚洼地,开启揽才“抢人”模式。

  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直接“点名”的唯一直辖市区县、京津冀协同发展京唐秦发展轴重要节点城市,近年来,宝坻区坚持“含绿量”就是“含金量”,注重发展绿色GDP,已然成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创业的宝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先后引进了清华紫荆研究院、北大科技园、石墨烯研究院、中关村科技城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建成了多个院士专家工作站,截至去年底,全区人才总量达到14.5万人。当前,即将迈入高铁时代,迎来重大历史发展机遇的宝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高层次的人才。此次出台“人才9条”看点丰富,科研资助、创新奖励、安家周转、挂职鼓励、创业服务等方面应有尽有,充分体现出“北国江南、京畿重镇、人文宝地”培养、引进、使用人才的决心和诚意,堪称史上最强的“人才新政”。

  一、鼓励支持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以各种方式参与宝坻区现代化建设,各类人才可以采取调入、兼职、技术入股、合作开发、成果转让(化)、承担课题研究和担任咨询顾问等形式来宝坻区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12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3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二、高层次人才本人入户宝坻区,给予安家补贴。具体标准如下:“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人员、国家或天津市“千人计划”专家、作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人员,一次性给予50万元;博士生导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20万元;博士、博士后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高层次人才配偶及父母、子女入户宝坻区,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的安家补贴。给予每年最高4万元的学术交流资助,资助期限5年,用于高层次人才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学习考察或参展。

  三、对引进的“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人员、国家或天津市“千人计划”专家、作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人员、博士生导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后、博士等人员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表现突出,且在宝坻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最高可达到其本人上一年度在宝坻实际合法收入的45%。

  四、选调重点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到宝坻区挂职,期限一般为1-2年。挂职期间,博士研究生可安排为副处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安排为正科级领导职务,本科生可安排为副科级领导职务,挂职期间可按月领取生活补贴。与宝坻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工作的重点高校毕业生也可按月领取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500元/月,本科生2000元/月。

  五、重点高校毕业生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来宝坻区创业的,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择优选择资助对象,确定资助等级与金额。项目资助分为四个等级:5万元、8万元、10万元、12万元。项目资助用于购置经营设备费用;生产经营场所租金、水、电、通讯等费用;其他项目实施相关费用。

  六、加大对用人单位及引才突出的个人实行奖励和补贴政策力度。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且在用人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的,按以下标准补贴:每引进一名博士、博士后一次性补贴10万元;每引进一名博士生导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次性补贴20万元;每引进一名“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人员、国家或天津市“千人计划”专家、作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人员一次性补贴50万元。

  七、结合宝坻区还迁工作,留出100套住宅(约占宝坻区还迁房总量的0.2%)作为人才保障用房,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期内采取免费使用的形式提供住房。刚性引进、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实际服务满5年后,可按实时房价的50%补贴给入住人才;实际服务满10年后,住房归个人所有。

  八、鼓励各园区和相关单位建立人才公寓,并制定相关的入住条件。入住人才公寓申请人一般为人才“绿卡”A卡持有者。持有人才“绿卡”B卡且属于我市紧缺急需人才的,经批准同意后也可入住人才公寓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可落户人才公寓。引进人才的子女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落户后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转)学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九、为宝坻区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每年提供1次免费体检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对健康状况进行跟踪记录。(“津云”—北方网编辑唐淑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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