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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确教师不得通过微信QQ布置作业 各地规定相继出台

更新时间:2019-03-21 10:02点击:

◎ 减负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评价权力过度集中,评价标准过度单一。需要改变教育的评价方式,让评价方式多元化,推动学生自主学习

◎ 在孩子的学习过程中,学校的主导作用、家长的配合度应该相辅相成。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都要各司其职负起责任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对《关于停止小学老师用手机微信和QQ对学生及家长布置和提交作业的提案》作出回复。根据回复,教育部将明确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现象。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教师通过微信或者QQ布置作业以及让家长参与批改作业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用此种形式布置批改作业确实比较方便,也让家长在孩子的教育上有了更多的参与感,但这是否存在一些问题?带着疑问,《法制日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各地规定相继出台

不得依赖电子产品

据记者了解,关于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以及不得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的问题,其实早有相关政策法规予以规定。

早在2016年2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要加强作业管理,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

2018年4月,《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上述通知中还提到,要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明确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随后,各地相继发布相关通知或方案规范此类问题。

2018年11月24日,西安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十项措施的通知》,规定“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

2019年2月,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八部门发布《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告,明确严禁使用App布置作业。公告同样提到,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严禁使用APP布置作业,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记者通过梳理上述通知或公告发现,不管是从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的情况考虑,还是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考虑,从部委到地方都出台了相关通知或方案,规范“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把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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