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8-13 11:11点击:
原标题:上半年各地清理“僵尸企业”45.6万户
记者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各地共清理“僵尸企业”45.6万户,及时有效地将不合格市场主体清理,净化市场环境。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但在市场准入高效便捷的同时,企业退出渠道仍然不畅。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僵尸企业”过多,挤占社会资源,增加行政成本,企业数据失真。
为了加快“僵尸企业”强制退出,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据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被列为清理对象,采取督促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分类处置。
据了解,自今年3月1日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正式在全国推行。在注销程序方面,统一了信息公示平台,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只需在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天的简易注销公告,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无需再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30天内可正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共有19万户企业进行了简易注销公告,其中被提出异议的企业数量为1.7万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数量7.2万户。(记者 陈雪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