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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推进改革出新举

更新时间:2017-10-22 09:15点击:

□本报记者 涂桂林 见习记者 陆青 通讯员 韩兴文 阙米秋 廖萍 梁月盈

简化审批程序、高效服务发展始终是新闻出版广电领域推进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3月17日,国务院公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行政审批事项53项。《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全国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围绕合并重组、简化审批程序等推出了一些新举措。

    安徽:年度核验从40天缩至一周

3月中旬,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利用一周时间,对全省3000余家报刊出版、印刷等单位进行年度核验,而往年这些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需要40余天才能完成。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3月初,安徽省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审批授权监督检查和人员选任的意见》,将每年一次的全省印刷企业、报纸、期刊、记者站、新闻记者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度核验等工作,集中到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办理。为此,省局派了12名业务处(室)人员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开展年检工作。

为加大对窗口首席代表现场审批的授权力度,安徽省局将出版物经营许可审批,印刷业经营者变更经营活动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以及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等7个项目授权窗口首席代表现场审批;为强化对审批事项办理的监督检查,实行审验分离制度,需要进行勘验的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勘验,并在勘验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勘验意见提交窗口,窗口负责审批的工作人员不再参与现场勘验。

亲身体验了即办即结的工作效率后,多位来申报年检的企业和基层单位经办人员直呼“清风扑面,快速便捷”。

    江西:取消下放职权达50余项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成立后,将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职能转变作为重中之重,以取消和调整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为突破口,切实提高了放权的“含金量”。

早在2013年下半年,草拟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三定”方案时,该局就集中力量,组成11个调研组,深入基层调研,收集简政放权意见建议30多条。最终在“三定”方案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4项。2013年12月,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正式成立后,又拟定再取消、下放21项行政审批职权。为支持赣州吉安国家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建设,今年3月,省局还对12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委托审批。

随着大批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为避免形成管理“真空”,江西省局积极研究出台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取消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逐一制定了监管办法,以进一步冲破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甘肃:搭建网上审批通道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日前制定下发了《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6月底前,全部审批项目实现在甘肃省政府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受理、集中答复,从而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案》同时提出,积极推进网上审批,便利基层和群众,促进审批权力透明化。为此,省局将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积极推进,拓展网上审批业务。

《方案》为甘肃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审批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出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将由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审批权力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服务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转型跨越发展。

    广西:严把文化安全“四道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服务窗口在简政放权、做好行政审批的同时,注重把好文化安全“四道关”。

细心审读,把好内部资料“审读关”。为缩短办事时限,今年,广西区局将一般性图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读工作下放到窗口,实现“一站式”办结。窗口人员在受理材料的同时进行审读校对工作,严格履行审读把关制度,加强对敏感和有害出版物的审核把关。

认真核实,把好出版物的“出版关”。今年前3个月,区局政务窗口共受理并许可出版境外图书著作权合同登记事项60件,办结率100%。在办理过程中,发现个别申请人将未经外文合同授权作品夹放在申办材料中,以蒙混过关。窗口人员仔细核对合同授权图书目录,及时纠正了申请人的错误做法。

仔细核查,把好出版物的“印制关”。出版物委托印刷前备案是实现事中监管的有效手段。今年前3个月,区局窗口办理该事项2769件,窗口人员在办理中做到件件核对,张张检查。

高度警惕,把好出版物的“传播关”。近日,窗口人员在接待两名从外地来的人员时,发现他们想通过窗口了解出版社和印刷企业联系电话,进而达到印制非法传销书籍的企图。窗口人员明确拒绝对方请求,坚决切断非法图书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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