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07 18:55点击:
四川在线消息(卜一珊 张翠娜 记者 秦勇)5月6日,自贡举行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定价方案听证会,就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和城区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根据方案,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现行的1.525元/立方米调整为2.19元/立方米,调增0.665元/立方米。与此同时,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的销售价格也进行调整,并将各级阶梯水量调增36立方米/户·年。
听证会上,听证方案提出人代表在陈述中分析了调价的理由。
自贡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城区人均资源仅有350立方米,水资源供应严重不足,城市供水靠水库取水和长距离管道引水供应,导致单位供水的原水价格、基础设施、耗材及维护成本相对较高。根据成本监审,自贡每销售1立方米的自来水就要亏损1.06元。
此外,与周边毗邻的几个城市相比,自贡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含污水处理费)最低。
因此,适当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有利于缓解供水企业的经营和资金压力,加大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投入和改造,并利于强化节水意识,逐步建立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行成和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自贡实行的是阶梯水价。究竟如何调价?根据方案,拟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确定为: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现行1.525元/立方米调整为2.19元/立方米,调增0.665元/立方米。同时,按省上规定的阶梯水价1:1.5:3:1.2的比价关系,相应调整第二、第三阶梯和合表用户用水销售价格,分别上调1.005元/立方米、1.955元/立方米、0.80元/立方米。
此外,自贡将各级阶梯水量调增36立方米/户﹒年。也就是说,第一阶梯水量调整为216立方米/年·户以内;第二阶梯水量调整为217—300立方米/年·户;第三阶梯水量调整为300立方米/年·户以上部分。
自贡实行非居民用水合并简化分类,将原来的工业用水、商贸用水和特种用水中的部分生产经营服务用水统一简化,归并为非居民用水,并拟将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确定为2.58元/立方米。调整后,比原商贸用水销售价格调减0.29元/立方米,比原部分特种用水销售价格调减2.73元/立方米,使经营服务企业用水价格大幅度下降。
水价调价后,是否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据悉,本次价格调整对城市居民家庭生活影响较小,按城市居民家庭每月每户平均用水量10立方米测算,每月每户将增加水费支出6.65元。 而对城市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居民用水拟按原价执行,保持不变。
会上,22名听证会代表均表示同意该定价方案,并提出了进一步优化价格方案、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提高水质、提升供水服务水平等建议。
下一步,自贡市发改委将对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建议意见予以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对定价方案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