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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潜逃27年后在警方追逃下自首

更新时间:2019-10-27 13:30点击:

男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潜逃27年后在警方追逃下自首

  文、图/羊城派记者 吴国颂 通讯员 欧阳杰勇

  “我就是张X,我是来自首的。”10月9日20时许,64岁、原住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的张某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南屏派出所表明来意。此刻,距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潜逃已经过去了整整27年。10月24日,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

  27年前的张某37岁,正意气风发,可在1992年7月13日傍晚,一个冲动的举动改变了他的人生,当时在南屏镇北山录像厅门前等朋友的张某见其两名女性朋友与两名男子因琐事发生争执和推搡,年轻气盛的张某立即上前打斗,并掏出小刀刺中其中一男子腹部,事发后张某因害怕立即逃往中山市,其间听说伤者因伤势过重已身亡,张某便迅速逃离,从此与家人再无联系,孤身一人潜逃在外。

  当年的南湾公安分局立案后,多次组织力量抓捕张某。由于当年的追逃手段有限,侦办民警也只能频繁地走访和出差寻找线索,但均无果,抓捕张某的工作一直停滞不前。

  “只要有线索我们就顺线追查布控,我们在办理其他案件时也时刻关注着这个案件在逃嫌疑人的行踪,江西、福建等地不知去了多少趟,坚信一定会将嫌疑人绳之以法。”当年办案民警陆光华如是说。此后南湾公安分局因编制调整撤销,辖区的南屏派出所并入拱北口岸公安分局。但自张某出逃以后,警方就从未放松过对他的追逃,后来拱北警方也先后多次组织刑侦、案审等多部门辗转全国各地展开抓捕,人没抓到但侦查抓捕从未放弃,每逢民警有退休、调岗的,就把此项工作像接力棒一样传递下去。南屏派出所历任南屏、北山社区民警也曾多次走访嫌疑人家属,希望他们尽一切办法与张某取得联系并劝其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今年6月,公安部开展“云剑”行动以来,珠海拱北警方乘势而上,对在逃人员发起凌厉攻势,9月中旬组织分局精干警力全国追逃,上百名逃犯被缉拿归案。
针对张某一案,拱北警方在总结过往成功追逃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大数据深挖细查张某行踪轨迹,多措并举压缩犯罪嫌疑人的活动空间,使其时时、处处、事事面临被抓的风险。
同时,办案民警积极围绕其亲属开展规劝工作,对家属既讲明政策,动之以情,又施加压力,打消幻想,使其明白投案自首与畏罪潜逃之间的利害关系,放弃逍遥法外的侥幸心理。
经过几个月的持续沟通,在拱北警方坚决追逃的强大震慑下,最终,潜逃多年身心疲惫的张某主动到南屏派出所投案自首。

  张某供述,其在案发后得知伤者伤势过重死亡,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匆匆逃离广东,在福建山区躲藏了起来。二十多年,其以假名到处潜逃,无依无靠,哪个地方也不敢久留,整日提心吊胆,每天昼伏夜出,无法找到一份安稳的工作,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异常艰难。经审讯,嫌疑人张某对27年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正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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