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1-06 22:04点击:
日期:2019-11-06 来源: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 浏览:149
《2018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修订规例》)有关更新食物中金属杂质含量相关标准的条文今日(十一月一日)起生效。修订旨在加强规管和更新标准以期更有效保障公众健康、提升规管工作的成效,和让香港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修订规例》把金属污染物的数量由现时的七种增至14种,而适用于不同食物和食物组别的金属污染物上限的数目由现时的19个增至144个。《修订规例》亦为个别食物和食物组别加入定义、取缔或删除过时的条文,并为如何在干燥、脱水或浓缩处理的食物和复合食品应用上限订定原则,同时加入过渡性条文,为不同类别食物提供不同的宽限期。
政府发言人说︰「《修订规例》于二○一八年六月刊宪,并于同年十月在立法会完成审议。为让业界有足够时间适应更新后的上限(包括按需要寻找其他货源),以及让本地检测和化验机构就新的上限建立检测能力,《修订规例》今日起先适用于部分保质期较其他食物为短的新鲜食物(即未经防腐处理,或已借冷冻方式而非冷凝方式保质的水果、蔬菜和蔬果汁、动物和家禽的肉类及可食用什脏、水生动物和家禽的蛋类)。至于其他食物,由于保质╱储存期一般较长,《修订规例》在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起始适用于这些食物。」
发言人表示,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已为业界和其他相关持份者举办一系列技术会议,以协助他们为《修订规例》的实施作好准备。中心亦已编制指引供业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