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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鸣单车:全力支持《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更新时间:2017-08-05 13:16点击:

   8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给予了共享单车作为“分享经济的典型业态”的高度评价,肯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这一新兴业态在服务城市绿色出行的积极作用。作为国内首家布局“电子围栏”的共享单车企业,小鸣单车一直坚持“科技让城市更有序”的初心,为公众提供绿色、便捷、安全的短途出行服务,协助城市打造慢行智慧交通系统。

  同时,《指导意见》也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为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其中,《指导意见》提到了“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共享单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小鸣单车近期与株洲公交集团开启了全国首创的市政单车与共享单车、有桩与虚拟桩结合的创新模式,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在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方面的统筹规划。

  《指导意见》指出,各城市需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小鸣单车始终坚持“总量控制”的单车投放策略,在当前一、二线城市共享单车远超负荷的背景下,潜心下沉至三、四线城市,与城市管理者共同规划合理的投放规模。

  当规范停放成为共享单车行业发展的核心诉求时,小鸣单车已提前布局有序停车的解决方案,并拥有电子围栏这一技术的多项专利。电子围栏采用蓝牙+GPS调用配合的方式,利用城市网格化智能管理,在城市中划出运营区域、禁止骑行区域、禁止停车区域,在APP上用户可以清晰看到整个城市的单车骑行及停放地图,并可以根据导航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对于违规停放以及骑出运营圈的用户,会对其信用进行处罚,恶意挪动车辆拒绝骑回运营圈内的用户,会和公安联网建立黑名单制度,保护共享单车,杜绝恶意破坏。目前小鸣单车已在广州、株洲、上海、龙海等10余个城市进行电子围栏的试点,今后将在华东和华南地区全面落地。

  《指导意见》还建议,各地应针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分别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小鸣单车在进驻每一个城市之前,都会提前对共享单车站点进行详细规划:在不占盲道、消防通道、交通出入口、人行道较窄小的区域的原则下,根据出行的密集度,在核心交通要道,遵循城管局的规划,按照200米一个的停车条件,设置可以停放5-30台共享单车的停车位;而小区、园区、公园等区域原则上禁止进入,在管理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设置固定停放点,如石化上海的金山园区,覆盖范围较大,设置了整个园区近百个电子围栏停放点,和园区内的公交巴士接驳。

  《指导意见》中强调了禁止向12岁以下儿童提供共享单车服务。小鸣单车在APP内、微博、微信等宣传渠道,均用图文形式告诫使用者,12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骑共享单车;在APP注册环节,通过公安联网身份验证,禁止12岁以下儿童以及70岁以上老人注册使用小鸣单车。

  与此同时,小鸣单车还坚持对自行车定期检查维护,同时巡检电子围栏停车位的硬件设置良好,不被破坏,并定期进行宣传推广,组织骑行活动,引导市民文明使用,有序停放。

  小鸣单车,作为城市共享经济的创新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并不盲目追求规模与扩张,而是致力于让共享单车可持续提供服务,成为国内慢交通出行的便民工具。未来,小鸣单车也希望在国内电子围栏技术运营成熟之后,可以跨出国门,真正打造“中国新四大发明”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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