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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盗室友电脑 检察官不起诉让其读完大学

更新时间:2017-07-03 17:07点击:

前不久,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秦雨工作室”负责人秦雨,收到了一封信件。来信人名叫阿典。3年前,阿典是一名差点沦为“阶下囚”的失足大学生。3年后,他是一名致力于失足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阿典说,如果不是3年前检察官做出的“不起诉”决定,他的人生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

3年前,还在华中科技大学读研究生的阿典,因盗窃同学财物被移送洪山检察院起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秦雨正准备在审结报告上签批时,却接到了阿典导师的电话:阿典父亲已到癌症晚期,家人不忍心让老人死不瞑目。年近七旬的教授愿意出面担保,请求检察机关让阿典父子见最后一面。在老教授的恳求下,洪山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

为了了解阿典的家庭情况和犯罪原因,秦雨和同事跟随阿典踏上了归途。28小时的火车换汽车再爬山,终于到了阿典的家。原来,阿典是小山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父亲体弱多病,母亲有轻微智障。为了给他筹集学费,懂事的弟妹主动辍学,和父亲一道外出打工。父亲积劳成疾后,阿典借遍了老师、同学和亲友,但面对高额的医疗费,仍只是杯水车薪。情急之下,他偷走了室友的笔记本电脑变卖,被告发。

面对阿典脸色蜡黄的父亲、骨瘦如柴的母亲、衣衫褴褛的弟妹,秦雨和同事表示,自己是阿典在检察院实习的老师,和阿典一道来探望。第二天一早,秦雨和同事留下身上所有的钱,匆匆赶回单位。一方面以犯罪情节轻微建议本院作不起诉处理;另一方面,与导师共同制订帮教方案,还建议学校给予援助。

如今,大学毕业后的阿典当上了一名律师。为了感激检察官曾经对他的帮助,他选择致力于失足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决心将检察官的关爱和法律的温情传递下去。

昨天,武汉晚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洪山检察院建立健全大学生犯罪不捕、不诉风险评估机制,根据犯罪性质、情节、悔过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决定是否作不予批准逮捕、酌定不起诉处理。由四名检察官组成的“秦雨工作室”,五年来共依法决定不批捕68人,不起诉26人,建立帮教小组94个,全部重返校园,其中5人考上研究生,12人进入世界500强企业,其余人员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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