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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而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被罚款1万元

更新时间:2017-07-06 18:01点击: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京(海)质监罚字【2017】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创而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的粤教云终端CZ180S (学生专用云学习终端设备),被处以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创而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粤教云终端CZ180S (学生专用云学习终端)获证产品的型号变更,但不涉及安全性能和电磁兼容内部结构变化,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经查,目前创而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共生产了100台,销售了92台,还有8台主要是后期维修备用,目前这8台电脑有的用作更换,有的拆成零部件用于其它电脑的维修上了,已无库存。该型号产品于2015年10月停止销售。

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为,创而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以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认证部分》C34323C020 相关要求,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创而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于1997年10月28日成立,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15号,主要从事计算机的生产开发、系统网络工程承接、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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