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17 11:00点击: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总体目标上,《意见》明确,经过3~5年的努力,在科技改革与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突破,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支撑现代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符合创新发展规律、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科技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创新环境更加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明显提升,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为跻身全国创新型省份先进行列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提出,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促进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加强政府引导支持,运用市场化机制,突破产业化技术瓶颈,实现规模化生产,在电子级特种气体、高端陶瓷封装材料、动压空气轴承、无人机测控、石墨化碳纤维、纳米靶向制剂等领域,催生一批有强大竞争力的高端产业,形成全省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围绕现代通信、新型显示、大数据、轨道交通装备、机器人、氢能、新能源汽车等若干产业链科技需求,建立“强链、补链、延链”的国内空白技术动态清单。整合省内外产业创新资源,加强科技攻关,突破一批基础性、关联性、系统性的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聚集国内外创新资源,突破一批前瞻性、先导性的前沿重大技术,形成先发引领优势。
《意见》指出,培育壮大科技型领军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继续给予10万元奖励性补助,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享受河北省有关优惠政策。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落实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政策。
《意见》提到,加大民营企业创新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牵头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优秀创新型企业家纳入各类科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创新券购买创新服务、降低创新成本,扩大京津冀创新券互认互通、统筹使用。推动更多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研仪器设备、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
此外,《意见》还提出深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改革,增强创新供给能力;优化科技人才发展机制,强化高质量发展智力支撑;优化创新平台系统布局,提升支撑服务能力;健全技术转移转化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创新军民科技融合发展机制,提高统筹资源协同创新能力;统筹推进区域创新改革,提升开放协同创新水平;推进科技管理改革,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形成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