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18 05:28点击:
福州日报社APP-掌上福州1月14日讯(记者 吴晖)记者14日从市科技局获悉,2019年科技创新券补助申请工作即日开始,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19年3月31日仍在有效期内),同时无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可申请相关补助。此外,已入住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互联网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以下统称入驻管理机构),尚未注册企业的创业者(包括创新创业团队)也可申请。
据介绍,补助范围主要有3项:创新券专项资金、科技创新服务和科技创新服务支出费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客已实际支付的上述各项费用合计应分别不低于2万元、0.2万元,可依实际数的50%内申请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额度不低于1万元不超过20万元,创客补助额度不低于1千元不超过3万元。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信息系统”(网址:cxq.fjkjt.gov.cn)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