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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岷峰:构建促进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机制

更新时间:2019-02-23 15:07点击:

陆岷峰:构建促进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机制

法制网讯(通讯员:徐阳洋)为进一步激发江苏中小金融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原始动力,切实了解当前江苏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发展状况,2019年2月21日上午,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创新发展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教授陆岷峰博士,东南大学电子商务与互联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吴清烈教授等一行赴南京紫枫金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研。

南京紫枫金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殿林介绍,紫枫金控面向实体经济进行企业数据增信,为核心企业及其产业链与金融机构提供供应链大数据金融信息服务平台,该平台遵从金融本质,以数据为基础,以技术为手段,帮助实体经济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帮助金融行业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紫枫金控是运用多年的企业信息化服务经验积累,构建了一种“信息+信用”的供应链大数据金融模式,通过行业数据分析、贷前准入、贷中审批、贷后预警及信贷表现等多个方面,穿插数据驱动全流程。在数据驱动过程中,全面了解行业,评判核心企业和贸易族群,精准评判,批量授信,选择优质客户群优质资产,驱动机器审批规则和人工审批决策支持,随时跟踪企业经营,掌控指示性指标变化而通过信贷表现分析验证回顾和进一步优化。紫枫金控将全球价值链先进经验与数据采集、交换、处理、分析技术相组合,通过真实、实时、持续的数据服务,链接企业上下游和各类金融机构,建立大数据为基础的供应链金融生态。紫枫金控数据模型以业务数据交易数据为基础,以深度行业企业经营分析为核心,实时评判企业的真实贸易背景和运营健康状态,执行授信评估和建立自动化的贷后预警风险管理。

调研组一行在南京紫枫金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调研过程中,东南大学电子商务与互联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吴清烈教授表示,江苏是中小微企业众多的经济大省,迫切需要发展金融科技支持中小企业微金融服务创新。尽管相当一段时间江苏金融科技发展远不及北上广浙,但目前江苏省内已经不少科技企业向金融科技领域,并且发展得相当不错,在所处行业已经具有明显优势。他建议江苏的金融科技企业在服务方向上,应该可以结合中小微金融服务的业务特点,运用已有数字金融的技术优势,服务更多的中小微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微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可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优势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资决策提供智能服务。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可以针对中小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拓展产品和服务应用领域,为中小微金融机构业务数据处理、业务自动化和业务数字化转型提供专业服务。

图为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创新发展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教授陆岷峰博士

在调研交流中,陆岷峰与专家、企业家等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在科技兴省方面为金融科技企业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空间和营商环境,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将对促进江苏金融业创新发展、提升服务江苏地方经济水平、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驱动作用。

陆岷峰对本次调研企业的商业模式先进性、技术创新性以及愿景前瞻性等方面给予了非常充分的肯定,并对三家企业的创始人和团队在金融科技细分领域敢于“第一个吃螃蟹”,勇于创新创业的热情和动力表示赞誉。他表示,任何一次工业革命的起源都是由重大的技术创新而驱动,金融科技作为以整个金融业创新服务为主的技术,不仅仅是为金融业服务,实际上它的运用价值可更多地延展到社会经济生活的诸多方面。金融科技的发展企业是主体,而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更是主体中的主体。在调研中总结发现,作为创新型主体,江苏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在持续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定的体制机制障碍,亟待通过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完善的促进和支持江苏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来保障江苏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调研结束后,陆岷峰就促进江苏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发展提出十条建议。其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金融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金融科技在驱动金融业快速迭代创新的同时,也表现出新型金融风险特征和运行规律,业务边界和风险边界不断模糊,而这一方面目前法律规范还略显不足。因此,除了加强对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和专利等基本法律保护外,还需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监管方面的立法,以法律法规厘清金融科技的业务边界和风险边界,保障中小金融科技企业的规范发展权益。

其二,进一步优化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的财税专项减免政策。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主要以轻资产为主,科技研发投入高,股权激励措施灵活,资本引入频繁,若按照一般企业纳税标准容易带来巨大的税赋负担支出。相关部门可以针对金融科技企业的特征进一步优化财税专项减免和贷款贴息政策,增加研发投入费用超额扣除的范围,鼓励因科研成果而奖励给员工个人的股份可在转让或者出让后在所得税上给予优惠,鼓励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增加RD投入的优惠政策,简化税收政策的落地流程,以此减轻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税务负担,充分调动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整体的创新积极性,激发提升中小金融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及动力。

其三,进一步拓展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目前,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特征决定了其在发展初期均面临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因此,可借助和依托于省内商业银行在辖区所设立的科技支行力量和渠道,结合中小民营金融科技公司的特点,针对中小民营金融科技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融资方式,使科技支行在服务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当中服务更加专业化、精准化,以科技金融反哺金融科技。截至目前,江苏省目前已支持银行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特色机构已超过100家。如江苏银行在各市纷纷布局科技支行,全力支持科创企业成长,早在2017年科技型企业和人才授信客户5509户,贷款余额619亿元。

其四,进一步丰富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融资产品序列。在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在发展不同阶段的风险特征不同,面临的融资问题差异性较大,需要不同的产品序列进行有效配对。对于初创期的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设立金融科技产业专项发展母(子)基金产品,撬动更多地资金资源流入金融科技企业;对于成长成熟期的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各类金融机构应该主动介入,可以在科技成果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等产品序列方面进行量身定制。

其五,进一步发挥科创板在推动江苏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发展的“鲶鱼效应”。科创板的落实实施对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鲶鱼效应”,通过科创板市场体现金融科技企业的市场地位和发展水平,并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当前,江苏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数量众多、起点不高、产品同质、品牌度低。因此,宜对全省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通过设立地方性协会等组织进行分类管理与指导,对技术先进、管理完善、市场潜力巨大的中小民营金融科技公司进行一对一辅导进入科创板,形成区域内甚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科技“独角兽”。

其六,进一步推动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政产学研商”深度融合。金融科技产业属跨界型行业,既包括科技又涵盖金融,既服务实体又反哺金融,既要实践摸索又需理论指导,既要政策引导又得企业主动,复合性和创新性极强,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需要通过“政产学研商”合作模式实现各个主体深度融合。中小金融科技企业应广泛深入开展“政产学研商”五位一体合作,发挥政府、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投资机构等微观主体资源在促进自身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落地的指导和推动合力,集聚技术、人才、资本、市场、场景等资源,少走创新“弯路”,多干创新本业,助推金融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

其七,进一步培养高端复合型金融科技人才。“人才为本,人才致胜”。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高端复合型人才是关键。目前,金融科技企业普遍面临人才供求矛盾问题,尤其是中小型民营金融科技企业。针对这一难题,中小金融科技企业需要从战略上重视“复合型金融科技人才”的培育和打造,构建金融科技人才的选、用、育、留体系。在“选”上,择优选择金融科技理论和实践功底扎实、创新能力突出的人才队伍;在“用”上,对不同岗位需求和不同专业领域的人才要差异化任用,实现人尽其才;在“育”上,通过与高校联动形成校企联合培育机制促进高校人才和企业人才的双向培养;在“留”上,通过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留住核心岗位的核心人才。

其八,进一步促进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的发展要以成果为导向。在成果转化方面,江苏可本着本地产品本地优先试用、使用的原则,借助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各种平台,通过高峰论坛、产品推介会、市场调研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金融科技企业在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痛点与难点,将金融科技产品的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进行有效撮合配对,使金融科技企业在产品服务转化方面更具实效性。如苏宁金融在推广“任性付”、“任性贷”等金融科技成果是借助地方政府平台“我的南京”APP进行有效地推广和转化。

其九,进一步完善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的公司治理。当前,同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一样,中小民营金融科技公司的发展往往没有科学的战略规划,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金融科技企业不仅仅技术先进,管理也必须先进,只有先进的公司治理才能保证金融科技公司的持续发展。一要形成有效的内部组织架构,明确三会一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的职能定位和分工细化;二要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明确企业核心人才特别是科技型人才的股权/期权激励,激发员工的创新创业动力;三要制定公司短期、中期、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公司发展布局,并根据市场状况及时进行微调;四要打造创新企业文化,培育员工积极创新创业意识及创新文化价值规范及标准,营造企业创新文化氛围。

其十,进一步提升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的发展质量。金融科技行业创新迭代速度快,而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目前大多处于发展质量参差不齐,商业模式尚未完全接受市场检验的初级阶段,需要企业自身练好“内功”。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要提升发展质量,接受行业和市场的检验,就需要立足于自身发展战略定位,依托禀赋资源在行业细分领域以用户为导向进行深耕细作,切忌“大而全”的同质化发展,在差异化市场、差异化场景、差异化技术、差异化客群等方面做“小而美”的金融科技品牌,形成差异化的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和技术迭代趋势,尤其是5G、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商用对平台自身发展模式的综合影响,并提早布局和运用这些最新技术实现自身提档加速和弯道超车。


陆岷峰:构建促进中小民营金融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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