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社

分享互联网新闻

909位投资者状告方正科技索赔1.57亿元 律师提示最新索赔条件

更新时间:2019-03-10 19:08点击:

每日商报讯(记者 张采)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方正科技(600601)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记者,最新公告显示,全国已有909位投资者起诉方正科技,索赔金额高达1.57亿元。

2017年5月10日,方正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方正科技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方正集团、武汉国兴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事项。证监会决定对方正集团、方正科技、武汉国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友、方中华、易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等。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投资者起诉方正科技索赔,法院陆续安排部分案件开庭。

2019年1月29日,方正科技发布《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8年年度业绩预计盈利4000万元到6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0 亿元到-2.90亿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法院向公司送达的诉讼文件,法院共计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909件(不含已撤诉或裁定驳回类112件),涉诉金额共计约1.57亿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参考类似公司案例,在本次2018年度业绩预告中对该类诉讼初步计提预计负债约4000万元。但因公司该类诉讼尚未判决,后续判决进展可能会导致公司对相关计提预计负债金额进行调整。

“虽然投资者索赔一审判决尚未公布,但方正科技计提预计负债4000万元,有助于提升后续投资者维权信心。我们正在继续征集投资者起诉,提醒符合条件者尽快参与。如果投资者不依法起诉,上市公司通常不会主动赔付。”厉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为:在2004年1月1日到2015年11月19日买入方正科技(600601),并在2015年11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律师提醒,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04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投资者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