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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改革科技奖励制度 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更新时间:2019-05-26 14:00点击:

  陕西省委宣传部、省委改革办5月23日举办“全面深化改革”系列发布会第四场,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全省科学技术奖励改革情况。

  据介绍,《陕西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已于今年3月审议通过。《方案》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奖励制度,对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将起到激励作用。

  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赵怀斌:“这次我们调整奖励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奖种的结构、调整奖励的对象、改变评审机制、实行提名制、强化科技奖励的荣誉性几个主要方面。”

  改革后,我省科学技术奖励奖种调整为五类,分别是: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进一步拓宽了奖励对象的国籍限制。同时各奖项的奖金数额也大幅提升: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数额,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奖金全部属获奖个人或组织;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提高至20万元、5万元和2万元。(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翟羽佳 刘涛瑞)

陕西省改革科技奖励制度 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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