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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亿元支持科技企业

更新时间:2019-07-12 12:10点击:

据了解,科技强企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分为科技立项项目、奖励类项目、认定类、政策文件规定支持的其他项目等四大类。其中,科技立项项目包括:获国家、省、市科技(知识产权)部门立项的事前资助和事后补助科技项目;奖励类项目包括:国家、省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创新创业大赛晋级获奖项目、符合条件的成果评价项目;认定类包括:科技部门认定的国家、省级产业基地,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市工程中心,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省、市工程实验室,省、市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万人计划创业人才等,科普示范社区,科普教育基地。

申报分为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两种方式。其中,网络申报需在火炬开发区经济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填报相关申请、提交材料等程序。纸质材料提交方式,申请单位在系统提交申请资料(包括基本信息表、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经该区经科局审核通过后,需完成打印、签名并加盖公章等相关程序。具体细节可向该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部门咨询。

记者在《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文件中看到,该办法所称科技强企专项资金是指在该区财政预算中安排,从该区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中列支,由该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统筹管理,用于加快该区科技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该办法自2018年9月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办法在“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及标准”中特别提出,对于重大科研平台、科研院所的引进,由该区管委会另行议定其扶持标准,最高可达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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