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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学技术奖评选不再施行“推荐制”

更新时间:2019-08-06 04:17点击:

  北京科学技术奖评选不再施行“推荐制”

  首设“中关村”人物奖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石佳)日前,北京市对外发布新修订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这是《奖励办法》自2002年颁布以来迄今最大的一次修改,在奖项设置、奖励等级、提名方式、评审机制等多个方面都有重大改革,17年来首次设立人物奖,全面推行提名制,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新修订的《奖励办法》规定,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由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3个人物奖,以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3个项目奖,共计6个奖种组成。北京市科委副主任杨仁全说,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是17年来首次设立的人物奖,这也是本次修订最大的亮点。

  值得关注的是,新《奖励办法》对青年科技人才给予重视。杨仁全表示,“在全国范围内,设置青年科学技术奖的省市屈指可数,这体现了北京市对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视”。杰出青年中关村奖旨在奖励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个人。

  同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新《奖励办法》改“推荐制”为“提名制”,首次将个人纳入提名者范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两院院士、突出贡献中关村奖获奖人可作为提名者,同时还规定了提名者的义务。

  此外,新《奖励办法》对各种学术不端行为“亮剑”,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剽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已授奖项目也将面临撤销奖励、追缴奖金的处罚,并由北京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记入科研诚信记录,按照规定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据统计,近年来,北京市共奖励各类科技创新成果1595项,获奖成果取得知识产权23800余项,产生的经济效益超过8800亿元。2019年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将全面按照新的《奖励办法》实施。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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