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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协“镜见·科技改变生活”摄影大赛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9-10-10 21:12点击:

  为庆祝山东省科协成立60周年,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省科协拟面向社会公众举办“镜见——科技改变生活”摄影大赛活动。

  一、大赛主题

  科技改变生活

  二、组织单位

  主办:山东省科协

  协办: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三、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作品紧扣主题,内容围绕科学普及、科学技术、创新创业等,通过摄影的艺术形式和独特视角,记录科技改变生活的瞬间,重温今昔对比变化的历史亮点,充分展现在新中国历史上,科学技术、科技成果为社会发展带来的力量。

  (二)内容健康。作品应积极向上,内容真实,富有感染力,不得违背政治原则,不得含有涉及庸俗、暴力、宗教禁忌和法律禁止的内容。

  (三)形式新颖。作品应以摄影人的独特视角将重大科技事件、重要科技成果和典型科技人物有机结合,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力求题材新颖、简约大方。

  四、活动要求

  1.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科技工作者均可投稿。

  2.摄影作品单幅、组照(每组不超过4张)均可。只接受数码摄影(包括手机摄影、老照片翻拍亦可)作品,即JPG格式的电子文件。要求相机摄影作品不小于4M,手机摄影作品不小于1.5M。彩色、黑白不限。

  3.参赛作品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进行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参赛作品必须附上基本信息与作品说明,其中基本信息包括: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和标题,作品说明包括反映作品的立意和拍摄内容,字数限定在150字以内。请在申报的邮件中写明以上信息。同时附上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方式等。

  5.大赛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光盘以及用于各种非商业用途等,不再另付稿酬。

  6.参赛作品中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7.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奖项设置

  大赛评选特等奖3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对组织工作开展较好的直属单位、市级科协和省级学会等,颁发优秀组织奖。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省科协网站予以通报。

  六、实施阶段

  1.启动阶段(2019年5月底)。在省内权威媒体和省科协系统内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刊登活动启动新闻报道和H5,营造浓厚热烈的活动氛围。

  2.征集阶段(2019年6月-9月)。对所上报的作品进行收集、登记和整理。

  3.评审阶段(2019年9月)。邀请省内相关组织、专家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

  4.宣传阶段(2019年10月)。对活动获奖作品,在新华网开设专栏进行宣传。制作获奖作品微视频,在学习强国平台和省内主流网站进行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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