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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市温江区新闻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更新时间:2019-10-15 04:02点击: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原件核对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9年1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核对校验时使用。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研究批准,可适当放宽至1:2,经放宽比例后仍然达不到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缴费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9年 11 月 16 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6日上午(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将于笔试结束后10-15个工作日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

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组织选派服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10 月16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所考笔试两科目折合后)。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18〕58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工作的意见》(成组发〔2013〕3号)规定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应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及团以上相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的工作日由本人交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原件核对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行1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研究批准,可适当放宽至1:2,经放宽比例后仍然达不到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该岗位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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