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0-29 13:01点击:
今年春节后复工以来,我市多数建筑业企业(含外地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认真履行工资支付责任,全市建筑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仍有部分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个别企业消极对待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扰乱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施工企业或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措施不力,或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化解问题,导致农民工集体讨薪或反复讨薪,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同时,将其违法违规情况通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给予信用扣分处理。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各相关企业须按规定缴存完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山东华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万石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山东华盛特克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企业在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出借企业资质、允许他人挂靠,存在严重欠薪隐患,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同时,依法按程序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给予信用扣分处理。
三、徐淑强等32名人员以“包工头”身份在我市违法承接工程,有的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甚至携款逃逸;有的组织、唆使、挑动、雇佣农民工集体讨薪或越级讨薪;有的缠访闹访或恶意讨薪,意图达到不法目的,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针对上述人员,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慎用。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各参建主体要严格执行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严禁使用“包工头”,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四项制度”落实的监督力度,扎实做好农民工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引导帮助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同时,各区市主管部门要从严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傅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