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8-16 21:05点击:
常报全媒体讯 《常州市实施〈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两个月后,我市首批3家小作坊登记证经过申请、现场审批等一系列规定流程后于昨日正式发放,首批发证小作坊分别位于金坛区和天宁区,品种有糕点、卤肉制品等。
6月16日上午,金坛区一家西饼坊的负责人温先生领到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上面载明了作坊名称、经营者姓名、地址及食品品种范围等内容。2015年底,温先生在门店销售自家加工的蛋糕、面包,作坊规模不算很小,但达不到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在 1 年多时间里,他只是持有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现在领证了,感觉对自己对消费者来说,都是一种保障。”温先生说。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常州小作坊有 2800 多家,对食品小作坊与食品摊贩长期以来却缺乏监管的相应依据和标准。去年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我市从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和鼓励大众创业两个方面考虑,并结合了常州实际情况,出台了办法,解决长期以来对食品小作坊、摊贩监管法规缺失的“老大难”问题。
《办法》系统规范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摊贩经营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包装形式为散装或者简易包装。食品小作坊不得从事预包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同时规定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容器或者包装上明示“作坊食品”等字样,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通过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消费者的理性选择,进一步明晰食品生产企业与食品小作坊的边界。
《办法》明确食品摊贩经营的禁止区域,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出入口周边 200 米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建设特色食品街区,为食品摊贩经营提供统一摊位,并提供水、电、垃圾处理等便利。(方晓臻 赵霅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