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02 03:03点击:
关于组织企业申报引进技术交易补贴的通知
市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企业引进转化技术和科技成果,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根据《唐山市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措施》(唐政字〔2016〕73号),现就组织企业(购买方)申报引进技术交易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对在唐山市各区(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国家高新区、曹妃甸区、芦台区、汉沽区、海港开发区)内注册、正常运营满1年的企业,成功引进转化技术和科技成果,经认定后,给予实际技术合同额2%、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二)对在唐山市内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机构促成国内外高校和科研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向我市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给予实际技术合同交易额1‰、最高20万元的补贴。
二、申报要求和条件
(一)申报要求
1.企业申请补贴:本次补贴申报适用2018年1月1日以来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
2.机构申请补贴:本次补贴申报适用2018年1月1日以来促成并进行登记的企业技术合同交易。
3.已申请并获得资金补助的企业技术交易项目此次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补贴的企业,其技术交易合同应为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引进转化的科技成果包含企业引进的植物新品种权,不含农业生产资料的引进。
2.申报补贴的机构应为国家级或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的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和科技型企业等向我市企业转移转化的技术成果。
三、基本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填报《唐山市企业技术交易购买方补贴申请表》(附件1);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填报《唐山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附件2)。按照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材料审查。市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依法依纪负责对本辖区相关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查,材料审查合格后审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第三方专业机构;市直属以上企业、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经单位审查合格后审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直接报送至第三方专业机构。
(三)申报审核。市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驻局纪检组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工作全程签字留痕。项目评审、考察结果由专业机构报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经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审核后提交局党组会审定,通过审定的项目向社会公示。市科技局对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支持意见,向市财政局提出拨付奖补资金请示。
四、申请材料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申请表。企业提供《唐山市企业技术交易购买方补贴申请表》;技术转移机构提供《唐山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
(三)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四)订立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购买技术发票或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其它相关佐证附件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受理单位和时限
(一)受理单位
中科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地址:唐山市卫国路与北外环交叉口唐山科技中心四层)。
联系 人:曹向会
联系电话:3476398
邮 箱:zkyjsh@126.com
(二)受理时限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送至中科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过期不予办理。
(三)业务咨询
唐山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区域创新处
联系电话:2839701,2821869
邮 箱:tskjjcgc@163.com
附件: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点击下载)
2.《唐山市企业技术交易购买方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3.《唐山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