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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关注数据流量造假:虚拟下载及运行次数可达天文数字

更新时间:2019-06-23 08:13点击:

科技日报关注数据流量造假:虚拟下载及运行次数可达天文数字

这是一个“流量为王”的时代。App、电商、公号阅读都要跟流量挂钩,也催生了一大批以刷量、刷单等灰色产业为生的人,这些灰色产业成为互联网上的“毒瘤”。近日,按照公安部“净网2019”专项行动部署,北京警方在广东警方的配合下,打掉一个利用计算机软件控制大量手机,虚拟下载安装App产品骗取推广费的犯罪团伙,App刷量问题再度引发关注。

据报道,犯罪团伙用2000部手机排成多面“手机墙”,每部手机都在通过自动程序重复着从手机App市场点击、下载并安装运行软件的动作。记者脑补了一下这个场面,感觉真的是好壮观。与此同时,很多公众也难免会产生疑问,用计算机软件控制大量手机虚拟下载安装App产品,这个技术是怎么实现的,如此猖獗的流量造假现象,又该如何整治清理呢?

虚拟下载及运行次数可达天文数字

当前,虚拟下载安装App产品是网络黑产的重要形式之一,它究竟是怎样实现的呢?

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网络与对抗研究所所长闫怀志介绍,这种虚拟下载和安装的通常做法是,使用大量的手机,在每部手机中安装自动软件,循环实现手机App Store的点击、下载及安全运行。而这种自动软件,通常会用到手机信息模拟器,该模拟器起到修改手机信息的功能,进入该模拟器的虚拟环境列表,就可以自动生成一套新的手机参数,对外表现为一部“新”手机。“新”手机在应用面板中启动App Store,就会自动下载所需推广的App,并完成安装和运行。这样就完成了一次下载、安装和运行。然后,不断重复上述操作,就可以使用一部手机,实现被推广App海量下载、安装及运行的假象。如果采用多部手机,实现的虚拟下载、安装及运行次数可以达到天文数字。

“App的生存之道,就是靠App的推广分发,所以很多App依靠第三方来推广,以追求高下载量和安装量。但是,很多不法推广组织利用技术手段实现虚拟下载和安装,却并不能转化为有效的用户应用。”闫怀志说。

数据流量造假堪称赤裸裸的欺骗

与“电商刷单”“刷浏览量”等数据造假行为相比,App“刷量”更加“简单粗暴”。此前,有媒体报道,重庆某公司用“手机墙”,在短短4个月时间里“刷单”骗取推广费1200余万元。

闫怀志表示,以App虚拟下载安装为代表的流量造假,一直是互联网经济和营销行业的共同问题。这是因为营销变现的关键资产之一就是流量,在“流量为王”的时代,数据流量作弊猖獗的情况不难理解。

为何App“刷量”成了行业顽疾?一位互联网从业者透露,由于当前App在推广方面的竞争非常激烈,“正常渠道获取新注册用户的成本在每个4元左右,但推广费中很高比例会被无良推广商‘薅羊毛’骗走。以游戏为例,虚假数据量表现在注册人数和下载量大幅提高,但付费率完全没有提升。”

“这种流量欺骗黑产,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坑害了App广告主和投资方,有悖诚信原则,堪称是赤裸裸的欺骗。”闫怀志说,不容忽视的是,App广告主既是虚拟下载骗取流量的受害者,也成为了流量作弊猖獗的推动者。一些推广平台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虚假流量选择性无视,无疑对这种造假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助纣为虐的作用。而最终的受害者,不仅是被推广App广告主,更是千千万万的普通消费者。普通消费者对虚假流量并无辨别力,会因虚假流量而做出安装选择,导致最终受害。

360天御安全技术专家曹阳也认为,大量的数据造假使得厂商无法得知真实的推广效果,并且会扰乱同行竞争,破坏市场平衡,消费者也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

加大对网络非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流量造假泛滥,是相关平台恶意纵容和技术监管机制不到位所致。坦率地说,目前的监管效果离人们的期望还有相当的差距。”说到这个问题,闫怀志不无遗憾,他表示,防止流量造假,通常是基于大数据分析构建防作弊系统,由于黑产产业链的形成牵涉App广告主、App应用市场、推广平台、恶意下载方、最终消费者等诸多环节,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特别是App广告主、推广平台以及第三方监管的密切协作,方可让大量流量“李鬼”现出原形。

从技术手段上来讲,流量防造假通常包括规则识别和人工智能识别两大类。规则识别是将常见的造假手段转换为可识别的规则,类似于网络安全里的恶意病毒查杀,只要是出现了符合恶意流量规则的App下载,就可以直接判定为恶意虚拟下载予以封杀;人工智能识别则是根据对下载流量的多维分析,甄别异常流量并提取其特征,实时予以封杀。

“但仅仅依靠技术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多方一起发力。”闫怀志强调,具体来讲,App刷量、流量造假也是网络空间安全领域的重点监管领域,首先要建立健全统一的有效流量度量标准,减少流量数据造假,提高App流量数据的透明性;其次是依靠具有较高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根据统一的流量度量标准来发布流量数据;三是App推广平台和数据发布机构应切实做到抵制、杜绝虚假流量;四是通过先进技术,对流量数据进行清洗、筛选,去伪存真;五是健全完善网络空间的市场行为准则,加大对虚假流量等非法网络经济行为的惩戒力度。

总之,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构建公平、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生态系统,让参与各方均畏惧法律法规、崇尚公平正义、恪守诚信平等。

对此,曹阳表示,既要严惩流量作假,同时也要做好法制建设。部分灰产从业者可能法律意识不够健全,认为技术可行即可做,却不知已经触犯法律。这就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将一些大量流量造假的行为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让灰产从业者无路可寻,不再打法律擦边球。

“技术上,目前一些小厂商的风险控制意识还不够强,认为风控不必要,其实流量造假已经危害到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给自己的生产经营带来了隐患。建议厂商重视流量造假问题,严格做好风控,根据使用者的正常操作行为多方面收集信息参数,以判断是否是有流量造假行为,并对流量造假行为从源头上进行防范。”曹阳说。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建议,流量造假应被纳入相关法律调整的范畴,这种现象亟待严惩。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进行了规制。涉及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知情权的,还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针对推广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因此发生纠纷的,也适用合同法对受损者进行保护。

(原题为《造假的流量能为“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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