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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启区域性国资国企综改破冰之旅专家:发挥示范作用

更新时间:2019-09-08 14:00点击:

9月5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列举了7个方面26条改革举措,自今年8月20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自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综改试验”启动后,第一个公布方案的试点城市。业内人士表示,《实施方案》的出台,体现了“放权力,增活力”这一改革之魂,对于推动全国国资国企改革由点到面全面铺开,增强国资国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具有积极意义,必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由点到面 上海综改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实施方案》共提出7个方面26条改革举措,概括为“七个着力”:着力完善国资管理体制、着力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激发员工内生动力、着力优化国资布局结构、着力完善公司治理、着力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着力加强统筹协调推进。

在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看来,《实施方案》的出台,为顶层设计、基层创新等国企改革政策落地提供了良性互动,对于由点到面、全面推动全国国资国企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自2014年国资委启动国企改革四项试点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顶层设计为先导,十项改革试点梯次展开,“双百行动”、综合改革试验全面启动,国企改革在许多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但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坦言,从改革试点情况来看,国资国企改革牵动方方面面,每一项试点都牵涉其他方面,单项改革往往难以奏效,改革进程比较慢。比如,混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改革,都会影响到职工聘用、职业经理人、内部等三项制度改革。因此,国企改革必须要整体系统推进,要增强国企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整体性。

一直以来,上海是国资重镇,国企份量大,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数据显示,2018年上海地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52万亿元、利润总额3438.93亿元,同比增长8.2%和1.4%;资产总额累计19.27万亿元,同比增长6.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上海国企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上海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条件比较成熟,具有实质推进的优势,统领能力比较强,对全国其他地区国企改革具有指导意义,可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李锦告诉人民网记者。

8月21日,在上海国资国企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通过开展综改试验,重点在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和转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上实现突破,在区域层面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国资改革和国企改革相互联动、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提出,要全方位探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区域营造有利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生态环境。“这是一个新的提法,以前从没有出现过。”李锦说,“生态加环境,这更加说明改革要注重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不能仅仅是单项改革。”

层层松绑+定向激励 激发企业和员工内生动力

一直以来,国企微观主体活力不足是当前国企改革突出问题,原因在于管束有余,激励不足。“国企改革的落脚点要放在如何增强企业与人的活力方面。不能捆住改革者的手脚,不能给国企改革制定框框,什么都要批准,改革就寸步难行,更别说释放企业活力了。”此前,李锦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

为激发员工内生动力,集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动能,《实施方案》从科技成果分享、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股权激励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具体来看,上海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比重比较大,《实施方案》提出了探索制订和实施更符合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的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制度。“这意味着,上海市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可以参考上海市外企、民企领导人薪酬标准来制定,扩大了企业自主权,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改革提供了示范作用。”李锦表示。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由企业自主编制,分类实施备案或核准制;由集团董事会确认的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水平,作为工资管理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

“国有企业的工资由集团董事会举行,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工资,只需要备案或者核准即可,企业拥有更多的财权,更有利于激发微观主体‘人’的积极性。”李锦告诉记者。

《实施方案》还明确,依据行业特点合理设置业绩考核指标和条件,放开股权激励收益水平限制;在上海地方国有金融上市公司探索股权激励试点;逐步扩大国有控股非上市公司试点股权激励的适用范围;允许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的企业集团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参与员工持股;在科技型、创新型企业适度放宽单一员工持股比例限制;积极探索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张江办法、创投企业跟投、职业经理人‘激励基金+个人购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各式各样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对于国有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周丽莎告诉人民网记者,“中长期激励机制将企业与员工的利益绑定,把企业的长期发展与员工的个人发展相结合,有利于稳定人才,激发员工活力,助力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

在李锦看来,《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国有企业要加大授权放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的必然要求,真正体现了“放权力、增活力”这一国企改革之魂。

力推混合所有制改革 培育世界一流企业

一直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要更加注重以“混”促“改”,促进混改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激励约束,真正激发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活力动力。

在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实施方案》强调公众公司的导向作用,提出推动竞争类企业基本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加快符合条件的竞争性业务上市发展。加大对新兴产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培育、指导和服务,推动一批企业实现多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下属企业实施混改。

对于上海而言,推动竞争类企业上市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对此,周丽莎表示,一直以来,上海国有资本运营更多的是通过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进行的,比如国盛、国际等国有资产证券化综合性平台;上海国有资产有ETF指数基金;上海作为自贸区有着金融相关优势。因此,上海本身具有运作资本市场的优势,把上市资本运作作为国有企业资本重组、聚集产业链、价值链的主要模式。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上市把国有独资公司变成公众公司,对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有比较大的好处。另外,变成公众公司之后,更为透明,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和运行结构。

“上海市要加快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吸引优质资本,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深化战略性合作,切实转变机制、搞活机制,更加灵敏高效地应对市场竞争。”上海市市委书记李强表示。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1/3的企业集团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竞争优势和知名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领先国内同行业的综合实力和特色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能力和优质服务品牌。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实施方案》着眼于国有企业竞争力全面提高,运用市场化思维、手段和机制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快培育世界一流企业,促进培养优秀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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