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23 19:02点击:
为引导和支持陕西省乡村依靠科技创新加快振兴进程,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领和带动基层科技创新,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印发了《陕西省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建设要以强化现代科技应用为抓手,深入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以特色产业技术创新为主线,深化产学研合作,引入各类科技资源,实现现代科技的高位嫁接。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新业态,开展农业绿色生产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
《办法》明确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示范村建设的规划和技术与政策指导,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村的建设督导、跟踪管理、组织协调和统计工作,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示范村的建设实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示范村要发挥生态保护、科技示范和可持续发展示范作用,建有1个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新品种3个以上,推广新技术3项以上,探索新模式2项以上;拥有1个电商驿站和1个科技书屋;拥有2个以上科技特派员;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年人数达5人以上;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
《办法》还明确省市县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支持示范村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以及科技型企业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对示范村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示范村建设情况开展评价。评价不通过者,限期整顿,连续两次不通过者,取消示范村称号。(记者史俊斌)